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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春

简介:
隋春
(Sui,Chun), 女 , 58岁 , 黑龙江省汤原县黑金河乡法轮功学员。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后,隋春两次遭劳教迫害,未成年的大儿子被毒打,二儿子在长期的恐惧、歧视下精神失常。二零一五年八月,五十八岁的隋春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四日晚六点多钟,黑金河乡派出所警察与汤原县610办公室人员,共八人闯入家中非法搜索,最后搜到一本《明慧周刊》就将隋春带回公安局送到刑警队严审。

在公安局长徐长富的授权下,副局长杨金山下令说:“不管用什么刑法,只要能撬开她的嘴就行,打死算自杀,让她血溅刑警队。我就不信她能过了这一关,就是大男人这么整,到时候也得乖乖地交代。”

刑警任长军用电警棍无数次击打她的头部及全身,刑警队长林风秋亲手殴打并以每人一日二十元雇用打手殴打隋春,且威胁说:“你不说就撤你弟弟的职,把你的两个儿子抓来打,让你们全家坐牢。”

之后,刑警到家中把她十五岁的大儿子骗进刑警队非法关押一天一夜殴打审问,孩子的脸被打得青肿变形。在一次次的威胁恐吓、与至亲分离巨大压力下,导致她另一个小儿子精神失常,冬天跑到大野地里,等找到后,孩子的手已被冻掉了八只手指,手成了残疾。

她在刑警队审讯了五天四夜,每次审完都铐在暖气管上体罚,并且禁止睡觉,还将她铐在门把上,任人开关门,还往她脸上吐口水。

正月初十,隋春等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送进佳木斯市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日深夜,县政保科冯洪伟和另一名警察闯入家中,没有出示任何手续抄家,理由是:隋春还炼法轮功,就这样又被非法劳教两年。在劳教所每天坐小板凳,看污蔑法轮功的片子、洗脑、各种无偿的劳动等迫害。

隋春两次被劳教迫害,家里没了大人,孩子只能靠别人接济生活,大儿子只念到初中就打工赚钱。这十年来,一家人仍多次遭到不法人员的骚扰。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抄家非法关押非法审讯毒打/殴打电击铐在某处上迫害亲属剥夺睡眠人身侮辱非法劳教私闯民宅坐小板凳逼迫放弃信仰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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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警迫害母亲 未成年孩子被吓精神失常

责任单位及恶人:
佳木斯劳教所(西格木劳教所)区号:0454<br>电话: <br>所长室 b-0454-8891958<br>所长 姜作奇<br>科长 徐恒基 闫庆忠<br>政委 付茂森 b-8891890<br>副所长关德君 b-8891948<br>副所长姚德斌 b-8891931<br>副所长孙德宏 b-8891932<br>副所长徐利峰 b-8891933<br>纪检委 b-8891934<br>政治处 b-8891935<br>管理科 b-8891940<br>办公室 b-8891938<br>财务科 b-8891937<br>卫生所 b-8891943(灌食多是它们执行)<br>女大队长室 b-8891638<br>二大队 b-8891924<br>三大队 b-8891926<br>检察院驻所检查室 b-8891953<br>何强 手机 13945455333<br>高洁、高晓华、李秀锦、刘亚冬等恶警<br>周江电话0454-6113288、0454-6112001、手机:13903689326<br>徐立峰所长0454-6112006<br>付 13604542666<br>李秀锦<br>孙养成 驻所检查室
汤原县公安局        办电      宅电     手机<br>李枢权:0454-7630666         13803661666<br>周金哲:0454-7636008  7628800    13351866661<br>周铁钢:0454-7622871         13136982234<br>冯洪伟:0454-7651017<br>宋玉才:0454-7627490<p> : 林凤秋徐长富杨金山任长军
黑金河乡派出所
汤原县六一零办公室

更新日期: 2015年12月14日 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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