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娟
简介:
胡娟(Hu,Juan),
女 ,
年龄未知 ,
九江县法轮功学员2012年8月17日上午9点,王全圣、吴冬莲的家属、部份功友、律师等准时到达德安县法院。可是,等到将近11点还未开庭。此时,身着便衣的九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王义金为首的4名恶警来到德安县法院审判庭,在法院审判庭里外盘查(检查旁听者的背包、身份证、谁是法轮功学员等),王义金在审判庭内发现了他认识的法轮功学员胡娟、田海英(都带了身份证),马上对田海英大声吼叫:“田海英,你来这里干什么?你给我出去!”田海英反问:“我旁听不行吗?”王义金继续对田海英大声吼叫:“不行!你听什么东西?出去!出去!你再(坚持)不出去,我就把你抓起来!”王义金对胡娟威胁说:“你也来啦?出去!出去!你再(坚持)不出去,我就打电话把你老板(方言,指丈夫)叫来把你拖回去!”(注:胡娟丈夫现为九江县公安局临时工——司机)。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胡娟受到柴桑区甘泉社区人员的骚扰。 二零二二年四月以来,柴桑区的法轮功学员受到不同形式的骚扰。法轮功学员胡娟的丈夫在区公安局做辅警,还差4年就要退休。国保大队长刘晓华找到胡娟的丈夫,要求胡娟签字,还威胁她丈夫说,现在单位要裁员,减少辅警,你的老婆签字,就让你做到退休。这给胡娟的丈夫带来极大的压力,他害怕失去工作。回家给胡娟制造压力,让他的家庭产生矛盾。
迫害类型:
威胁/恐吓;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41652.html#22423204640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16983.html#201224235156
九江县法院非法开庭 辩护律师庭审办案人
相关单位及个人:
人员名单:高丽红 主任 19107061331
陈孟春 副主任 19107062696
蔡秋实 19107061330
于爱华 19107062694
李琴 19107062695
王建民, 九江县检察院检察长 ,手机:13970219690 办电:6813169
管国华 ,九江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手机:13803550539 办电:6810677 宅电:6811261
张拥军 ,九江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手机:13803550577 办电:6817528 宅电:6815036
邓晓凌, 九江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手机:13960223388 办电:6822656 宅电:6812590
刘克进 ,九江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手机:13879280668 办电:6813559
简文,九江县检察院纪检组长,手机:13907922282 办电:6821896 宅电:6813091
胡为华,副科级检察员兼办公室主任,手机:13767236788 办电:6813632 宅电:6826111
九江县检察院公诉科科员:
熊科长(姓名和电话待查)、吴国栋(姓名和电话待查)、陈尚平(姓名和电话待查)、余成刚(手机:13970256626)。
李万木,九江县公安局副局长(现兼任610办公室头目),办电:转2509 宅电:0792—6813132 手机:13907922226
张波,九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现任大队长,办电:13307028418 宅电:0792—6812919手机:13807920117
王义金,九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宅电:0792—6820820 手机:13970256695
胡捌枝,九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办电:转3521 宅电:0792—6812712手机:13507929771
宋亚娟,九江县法院院长,办电:0792—6810198 手机:13970238890
洪敏,九江县法院副院长,办电:0792—6819010 宅电:0792—6813909 手机:13979272088
何浩,九江县法院副院长,办电:0792—6817068 宅电:0792—7044408 手机:13803560118
张珏,九江县法院副院长,办电:0792—6822568 手机:13879215381
王章锦,九江县法院副院长,办电:0792—6818228 宅电:0792—6813091 手机:13807020070
周世彬,九江县法院纪检组长,宅电:0792—6812467 手机:13479221799
国保大队长 刘晓华13803560078
邮编:332100
九江市柴桑区悠然社区居委会 周启武
九江市柴桑区土城社区居委会 魏芬林
九江市柴桑区公安局 刘晓华
江西省地质大队赣西北大队916地质队 崔卫东 周强
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沙河派出所 刘艳:15870878889。
责任单位及恶人:
九江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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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义金
更新日期: 2022年5月11日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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