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桂芳
简介:
项桂芳(Xiang,Guifang),
女 ,
49岁 ,
内蒙古霍林郭勒市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项桂芳先后二次被非法关押、三次抄家。恶警、街道多次入家骚扰,并被勒索钱财、非法罚款。沙尔呼热镇新村街道主任陆岩,多次到家骚扰,并恐吓项桂芳把书交出来。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一月,项桂芳与其他学员一起到北京上访,被绑架到天安门公安分局关在铁笼子里,恶警对不报姓名的法轮功学员施以各种酷刑和体罚,让学员蹲马步,开飞机。不给法轮功学员饭吃,也不让上厕所。第二天下午有一好心的警察说:“你们拿钱,我给你们买吃的。” 四天后被本地派出所所长包杜冷等人接回,项桂芳和几位学员都被关进通辽河西看守所,三十天后,又逼迫写保证书。在关进看守所之前,当地公安就抄了项桂芳的家,项桂芳的丈夫当时不在家,警察竟让十三岁的孩子在搜查证上签字。 看守所禁止家属探视,丈夫为了看项桂芳,被警察勒索了五百元。项桂芳从看守所回来后,有一段时间天天要到派出所签到。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五日,符桂英和谭丽云、毕永霞、项桂芳再次进京上访。第二天被北京石景山派出所恶警绑架,通辽驻京办将我接走。二十九日,霍林郭勒市恶警包杜冷等人将法轮功学员劫持回来。在火车上将两个人铐在一起,一天都不给吃饭,身上的钱和物品全部被搜走。到了通辽火车站,站内两排持枪的武装警察,恶警陈宝文亲自指挥,把法轮功学员非法关进了火车站的一个小屋子,由警察看着。几个小时后,又被劫持到去往霍林郭勒市的火车上。到了霍林郭勒市的火车站,同样来了许多警车、武装警察、电视台记者。警车拉着长笛,「声势浩大」的从火车站一直将法轮功学员们拉到看守所,又被非法投入了看守所。当地电视台记者恶意的录制了这个过程,当晚,电视台进行了诬蔑性的播放,以蛊惑人心。 二零零零年的八月份,沙尔呼热派出所所长乌力吉用摩托车把项桂芳带到镇上,给她观看诽谤大法的录相,派出所警察秦宝库、公安局长助理赵秀发都曾经要求项桂芳交出大法书籍。 二零零一年七月,项桂芳第二次被非法关押,被公安局长助理赵秀发抓进看守所,强迫项桂芳到土豆地里干活,项桂芳被非法关了十八天,又被勒索二百元才放出。 二零零一年十月,镇长杨宇光和李欣、吴艳玲等人到家中骚扰。 二零零二年元旦,学校后边的柱子上出现了真相标语,就把项桂芳抓进派出所并且抄家,当时的迫害人有:翟拓,高金烨,郝来福,他们还把她丈夫在农场干苦力挣的一千四百八十元偷走,项桂芳几经波折,他们才承认,并且把钱还回来。 二零零二年端午节过后,派出所警察秦宝库、吉延宾、乌力吉、王立国又到项桂芳家抄家,问项桂芳发没发传单?都跟谁联系过?赵秀发还到学校威胁恐吓项桂芳的小儿子。 二零零三年秋天,派出所警察翟拓和一名便衣警察到项桂芳家问她还炼不炼? 并逼项桂芳在一张纸上签字。
迫害类型:
骚扰;
威胁/恐吓;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逼迫放弃信仰;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勒索钱财;
抄家;
迫害亲属;
关铁笼子;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内蒙古霍林郭勒市毕永霞被迫流离失所
内蒙古霍林郭勒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
相关单位及个人:
霍林郭勒市沙尔呼热镇新村街道主任:陆岩。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包杜冷、秦宝库、翟拓。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长助理:赵秀发。 霍林郭勒市沙尔呼热镇镇长:杨宇光和李欣、吴艳玲。 霍林郭勒市沙尔呼热镇派出所:乌力吉和片警王立国、吉延宾、高金烨,郝来福。
责任单位及恶人:
石景山派出所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
:
包杜冷,
翟拓,
秦宝库,
赵秀发,
陈宝文
河西看守所
霍林郭勒市看守所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南广场派出所
:
赵秀发
霍林郭勒市沙尔呼热镇派出所
:
王立国,
乌力吉,
吉延宾,
高金烨,
郝来福
沙尔呼热镇
:
李欣,
吴艳玲,
陆岩,
杨宇光
更新日期: 2016年5月12日 0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