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日,陇西看守所他们让陈淑芬在一份写有“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未被逮捕,于五月二十五日予以释放”的非法刑事判决书上签字,可并没真正释放她,仍将她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直到九月十一日,再次开了一张释放证,同时释放的还有何文革、莫学琴及丈夫张俊清(已被迫害死)。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曾两次被劳教 甘肃陇西县陈淑芬再遭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陇西县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2年9月14日 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