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彦
简介:
陈晓彦(Chen,Xiaoyan),
女 ,
年龄未知 ,
黑龙江法轮功学员1996年11月末开始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良多,多种疾病不治而愈,心里无比的感恩师父、感恩法轮大法给她带来人生的希望。1999年7.20 ,由江泽民一手发动的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她和她的家人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迫害。 1999年12月的一天,陈晓彦在下岗一条街卖水果等杂货,晚上收完摊回家,被方林国保科警察韩东义、石志平叫到国保科,问还炼不炼法轮功了,她说“炼”,韩东义就说,“你只要炼,就给你塞看守所去。你爸也炼,你也炼,你们俩要都进去你们家就没人管了。这样吧,把你爸留下,你回去吧。”她就央求他们:“我爸年纪大了,把我留下,让我爸回去吧。”(现在回头看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应该据理力争,法轮功学员没有犯法谁都不应该留下),他们狡诈一笑:“这事儿不是你说了算的。”就这样她回家了。那一年,父亲在看守所里过的大年。 2000年3月份,国保科韩东义、石志平等人又巧立名目,称只要写份保证书并交3000元押金便可将陈晓彦父亲放回,于是,她便四处借钱,好不容易凑够了3000元交了上去,他们才将父亲放回。 2002年秋,她在馒头店打工,傍晚有事到父亲经营的美术社,突然听到哐哐的敲门声,她以为是父亲回来了,一开门,竟然是韩东义和张海成,他们进屋后一顿乱翻,把真相资料和桌上的一个小兜(内有卖馒头及要还粮店的钱900多元)都抢走了。随后他们又去她父亲家,搜走了许多东西,并把她父亲绑架走。他们把她送到公安局,“610”警察李健拿着真相资料问她哪儿来的,她说捡的,他气急败坏的拿着资料扇了她两个嘴巴子。到第二天凌晨三点多,他们把她送到看守所,关进了禁闭室。大约第四天,看守员李国君把她叫出去,说国保科给她下了三个月票子,意思是拘留三个月,并把她带到关押同修的号里。第三天,韩东义、石志平来找她,说放她回去,她说,“你们不给下仨月票子吗?”他们说:“你有贵人相助。”(那时她正跟现在的丈夫处对象,是他托人并送了两条烟,他们才同意放人)办完手续,到国保科把那小兜钱也还给了她,可她父亲为此又被关押了5、6个月。 2004年5月26日晚,陈晓彦父亲因和同修出去挂真相条幅,被国保科警察孙必武、张海成、李同海、张雪山等人绑架,并下了拘捕的票子,关押在看守所。这期间她抱着3岁的孩子到政法委、公安局、国保科四处要人,还曾给局长写真相信,最终父亲还是被诬判4年牢狱,被送往呼兰监狱。 父亲被诬判,家里没有了依靠,母亲精神失常,她二姐不会说话,有些痴呆,靠低保来勉强维持生存,没有办法只有陈晓彦和她的大姐轮流去给她们做饭洗衣、料理家务。因她姐俩都有各自的家庭和工作,不能守在那里,致使她父亲的许多藏书、录音机、煤气表等相继丢失,其中的艰难和辛酸一言难尽。 父亲被判几个月后,她打工积攒一些钱,带一些食品和衣物去探视父亲,到了那里,狱方以其父亲不转化为由,不让接见。她历尽千辛万苦大老远赶来,却不让她见父亲一面,当时的心情真是难过到极点。这就是江泽民所谓的“中国人权最好时期”的真实写照。 陈晓彦的家所遭遇的,只是无数受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冰山一角,真心希望那些良知尚存、正义犹在的有识之士明白真相,退出邪党,匡扶正义,为自己的生命选择美好未来。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方正林业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一)
责任单位及恶人:
方正林区高楞公安局
:
石志平 ,
李长海,
孙必武 ,
李同海
方正林业局(高楞)看守所
:
高本英,
孙权,
李英涛,
张雪山,
陈全,
刘启波,
卜春和,
贾德尧,
李国君
更新日期: 2012年10月29日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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