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崎峰
冯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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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冯崎峰(Feng,Qifeng),
男 ,
45岁 ,
广东省江门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重阳节当天中午12点钟左右,江门市610(凌驾于公检法之上,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公安局、国保大队相关负责人:杨克、刘超全、李某、莫某伙同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派出所黄所长(疑为黄醒球)、副所长(陈志雄)以及其下属,来到冯崎峰工作单位,强行绑架了冯崎峰。随后被非法抄家、抢劫。 冯崎峰现正在江门市看守所绝食抗议迫害,情况危急。 十一月三十日江门市蓬江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冯崎峰,捏造诬陷的罪名是所谓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警察企图罗织罪名,目前仍在所谓侦察阶段,所谓的“案子”已转到花园派出所。 二零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上午,广东江门市法院非法开庭,图谋进一步关押迫害两位法轮功学员冯崎峰和李爱群。两位律师分别为李爱群和冯崎峰进行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且李爱群和冯崎峰也分别作了自我辩护,要求无罪释放。法官最后宣布休庭和择日重审。 江门市蓬江区检察院曾二次将构陷法轮功学员冯崎峰、李爱群的卷宗以证据不足驳回,但610、警察拒不放人。 广东江门市委政法委书记聂党权遭报应。据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消息,聂党权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聂党权于一九九九年~二零零三年四月当恩平市委书记时,对法轮功学员严重迫害,恩平市几乎所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扣留和关押在看守所、戒毒所数次。聂党权曾编造证据,非法将李爱群和冯崎峰判刑。聂党权还利用政法委网上监督平台污蔑法轮功,并诱骗民众对法轮功学员“举报”,声称奖励一千五百元~二千元(见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江门日报》)。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八日《江门日报》报道,两市民举报法轮功学员各获二千元奖励。聂党权长期当政法委书记,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终遭恶报。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非法关押;
非法提审;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2015年下半年广东法轮功学员受迫害案例综述
广东江门市非法庭审二位法轮功学员
广东江门市610图谋加重迫害冯崎峰
广东江门十三年来中共迫害法轮功案例综述—— 用尽手段逼迫妥协 毫无顾忌肉体消灭
广东省江门市李爱群再次被非法抓捕
广东江门市冯崎峰被绑架 老母被推搡(图)
相关单位及个人:
江门市610办 0750-3308072 (左图为陈明宇) 江门市新上任610办主任兼江门市政法委副书记 陈明宇(原江门市监狱监狱长,网上有多人举报其公贪腐材料) 江门市610副主任杨克(由马来久提拔上来的,2012年迫害江门大法弟子的主打手) 610专线0750-3276078 手机1380260628) 江门市政法委及610办地址:江门市西区大道2号 电话:0750-3276062、0750-3276063、0750-3276098、0750-3861625 政法委副书记:马来久(已退休,还参与一些迫害大法弟子之事,网上爆出其收受犯罪嫌疑人家属3 万元之事),办公电话: 0750-3276098 手机:13600058951 江门市公安局政委办公室:史宝良0750-3260633、手机:13802601538、13929031266 江门市看守所: 0750-3260732 江门市2012年政法委书记 聂党权 江门市2012年公安局长 蓝华(以前是欧钜明) 广东省2012年政法委书记 朱明国 江门市蓬江区政法委书记 卢永权 江门市蓬江区公安局局长兼区政法委副书记 姚亮(以前是汪才见) 江门市蓬江区公安局国保支队副支队长 刘超全 手机:13702275500(江门市胜利路45号蓬江公安分局五楼国保支队) 2012年江门市江海区委610办主任 林巍 江门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支队长:梁荣就,副支队长司徒锦裕 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派出所副所长 陈志雄(警号171252) 恶警谭炎尡一直以来迫害江门大法弟子,犯下的累累血债,不再担任江门市蓬江区公安局国保支队支队长一职,现任支队长姓李,详情未知。 另注:蓬江区610办公室 于2001年1月15日成立,原蓬江区610办副头目潘东明,迫害元凶, 手机:13902882354,已于2010年8月降职为科员。汪才见(汪书记)、彭会二人皆原蓬江区政法委副书记,2011年已调职。
责任单位及恶人:
江门市政府
恩平市政法委
:
聂党权
江门市610办公室
:
杨克
蓬江区公安分局
:
刘超全
广东省江门市公安局
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派出所
:
黄醒球,
陈志雄
江门市法院
更新日期: 2016年4月18日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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