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贵中
简介:
赵贵中(Zhao,Guizhong),
男 ,
年龄未知 ,
方林一中退休干部。家有九十多岁母亲、老伴儿、二个儿子、一个女儿、一个四、五岁小孙子,全家都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八月份赵贵中被关进单位办的洗脑班五天。 二零零零年二月份,赵贵中被国保科抓去送看守所关押十五天,在出看守所办手续时被勒索伍佰元钱,没有任何票据,说写在手续里就当条子了。 二零零一年冬,韩东义、石志平把赵贵中、赵纪群、赵纪新弄到国保科,让三人给他们当内线,不答应就强迫天天到那里念诽谤大法的文章,并限定日期叫找出来谁还炼法轮功,不然就关押到看守所去。当时为了生活,家里办了个酱厂,冬季是原料初期发酵阶段,黑白天都需要烧屋子调整温度,不可离开人,哥俩换班看管。与他们提出这些不但不听,韩东义、石志平强制哥俩离开酱厂,并谩骂:就是让你的酱变臭。几天后,赵贵中去林业局党委找书记说原委,书记发话这件事才算作罢。但回家后逼哥俩定期写材料汇报思想。赵纪新告诉他们:我也不知道谁炼不炼功,我也不能乱说,你们要关就关吧!他们也自知过份,也只好拉倒了。 在残酷的迫害中,酱厂垮掉了,工厂成本费共计二十五万多元(租赁厂房、机器设备、缸、交税、原料等等),全部赔了进去。一个工薪阶层,用甚么还这二十多万元的债。在这种伤害中,赵贵中的老伴胡桂荣(法轮功学员)因长期债务压力郁郁而终。只好到外地打工,维持生活,还债。在外出打工挣钱还债期间,林业局还派单位、街道管理处等人跟随监视长达二年之久。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洗脑/送洗脑班;
勒索钱财;
绑架/劫持;
逼迫放弃信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方正林业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二)
责任单位及恶人:
方正林区高楞公安局
:
石志平
方正林业局(高楞)公安局
:
韩东义
方正林业局(高楞)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2年11月4日 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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