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一年一、二月份赵旭被国保科抓进看守所非法关押四十多天。回家时被关押者必须交三千元现金抵押,说是一年后归还。一年后去取这笔抵押金,韩东义以各种说辞搪塞不退款。说这件事是林业局定的,被非法关押的人都去局里找,最后才退回来。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勒索钱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方正林业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二)
责任单位及恶人: 方正林业局(高楞)公安局 : 韩东义 方正林业局(高楞)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2年11月4日 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