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路)军
简介:
陆(路)军(Lu,Jun),
男 ,
41岁 ,
甘肃金昌市法轮功学员。金川集团公司镍盐厂职工,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三号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下午,余成红、李英华在金昌市区金戈市场向百姓面对面讲真相时,被恶人举报到滨河路派出所110,两人随后被警察劫持,抄家。余成红的丈夫陆军也受牵连被金川集团公司三冶炼厂办洗脑班,每月开三百多元,还必须坚持天天上班。 路军、余成红夫妻家中留有一个十四岁的女儿,路军父亲因惊恐、怨恨,已于二零一二年四月左右病逝,目前女儿只能与一个身体状况不佳的奶奶生活。路军原来被邪党欺骗,配合了邪恶,邪恶为了放长线,故意让路军取保候审一年多,造成一种路军不会被判刑的假相,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六日上午路军还去到金昌看守所给妻子送了东西,下午就被收监,非法关押到了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六日,金川区法院不顾法律与事实,听命于金昌市六一零的命令,枉法判决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三号,路军被非法判刑五年。
迫害类型:
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
定期思想汇报制度;
非法关押;
迫害亲属;
执法机关以外的单位非法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
非法判刑;
勒索钱财;
洗脑/送洗脑班;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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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迫害、抓捕、抄家单位: 金川公安分局,滨河路派出所,金昌市公安分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金昌市金川区检察院:公诉人:韦兴顺、贺利琴 金区检刑诉字【2012】55号 金昌市金川区法院:审判长:程光代理审判员:俞志斌、李永东 金川区法院【2012】金刑初字第66号 金昌市中级法院:审判长:徐兴审判员:狄培明、刘维亮书记员:陈晓菊 金昌市中级法院【2013】金中刑终字第10号
责任单位及恶人:
金川集团公司
金川区公安分局
金川区法院
:
俞志斌,
程光
金昌市金川集团公司冶炼厂
金昌市金川集团公司化工厂
金川区检察院
:
韦兴顺
金川区人民法院
:
李永东
金昌市中级法院
:
狄培明,
徐兴,
陈晓菊,
刘维亮
金昌市公安分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更新日期: 2013年7月16日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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