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显银
大法弟子王显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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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王显银(Wang,Xianyin),
女 ,
50岁 ,
四川达州地区万源市法轮功学员。万源市大竹镇农民。一九九八年三月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家庭变得和睦相处。 达州地区万源市张珍华夫妇、唐茂庭、王显银夫妇、及另外两名等六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二十五日先后被万源国保王强等恶警绑架。张珍华遭到恶人毒打。至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的三天时间,万源市有六名法轮功学员被恶警绑架。 行恶责任人:万源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涂小云,万源市“610”办主任赵呈华,万源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文华剑,公安局副书记、副局长徐子义,万源市国保大队长叶旭东,国保王强等。 唐茂庭、王显银夫妇因打工一家租房住在万源市城郊。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中午,一家三口正在吃饭,国安王强、刘玺等多人,还有“六一零”、河西派出所、大竹河派出所、大竹镇政府综治办等十几人,个个手持警棍,骗开房门,冲入屋内,将夫妇二人控制在饭桌上不许动,并在房间开始摄像、翻箱倒柜的抄查。 唐茂廷夫妇向他们讲真相,恶人心虚,国安头子王强又打电话调来十多名手持武器的防暴警察,将住房楼上楼下里里外外围住,抢走大法书籍、法像、手机、电话卡、MP3、光盘等私人物品。王显银因极力阻止一群恶人的抢劫犯罪行为,被国安头子王强从她小腹部位暴力一脚踢出,倒退数步后,仰面摔倒在地,数分钟后才吃力地爬起来,身体明显受到暴力伤害。 随后,王强指挥特警将唐茂廷夫妇二人强行拖下楼,按入警车带走。当天傍晚,在市公安局审讯室,王强、刘熙等人对唐茂廷和王显银非法隔离审讯四个多小时后,王强宣读了将唐茂廷非法拘留十五天的通知,随即送往市拘留所非法关押,“拘留单”被唐茂廷拒绝签收。暴力劫持中,王显银因其身体被严重伤害,行走困难,傍晚王强才通知女儿唐旭将其母亲王显银接回家。 由于遭受国安警察王强、刘玺等公安、特警二十多人的精神恐吓,暴力绑架伤害,王显银的精神和身体受到了严重摧残,从此导致她长期惊恐失眠,睡不着觉,开始出现饮食不思,气逆,腹胀腹痛,脚肿无力,月经错乱、尿胀尿痛、大便燥结、小便失禁、血崩、体重降到不足八十斤,身体急剧恶化。于二零一三年皇历三月二十五日(即五月四日)早晨七时后含冤离世,年仅四十八岁。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非法审讯;
毒打/殴打 ;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万源市国安头目叶旭东、王强犯罪时的狂言
四川中共政法委黑恶势力2012年罪行综述(3)
四川万源市法轮功学员近期遭迫害情况
四川警察半个月绑架数十法轮功学员
相关单位及个人:
直接参与迫害的单位与个人: 万源市市委书记 王成军 万源市市长 吴晓勇 万源市政法委书记 涂小云 万源市“610”(市防邪办)主任 魏×× 万源市“610”副主任 朱讯、王军华 办公电话:08188629839 万源市公安局局长 文华剑(现兼任万源市副市长,原通川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万源市公安局原局长 杨巨浪(已调四川省公安厅保密局) 万源市公安局政委 徐子义 电话:13508246150 万源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忠(分管市法制科迫害法轮功案件) 万源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毅、李军、赵波 万源市国安大队队长 叶旭东 电话:13508266773;13198310331;08188627381(宅) 万源市国安大队副队长 王强 电话:13508251188 。万源市国安大队指导员 孙红梅:13982821176 万源市国安大队恶警 刘玺:13547268775 万源市国安大队(原公安局副局长) 庞先映:13980196688 万源市国安大队 夏文涛:13568178739 万源市国安大队 毕孝雄:15984771559 万源市国安大队 李雷东:13684203775 万源市国安大队 邓万平:13778381116 万源市国安大队 办公电话:08188610125 万源市第一看守所所长 邓海 万源市教育局局长 罗习全(印制承诺卡强迫全市教职工签名诽谤大法) 万源市东城派出所所长 侯红星:13882870100 万源市东城派出所副所长:唐天富:13982821978: 万源市东城派出所副所长 高治友:13882867756 万源市东城派出所指导员:刘小立:13882891567 万源市河西派出所所长 朱辽:13982891060 万源市河西派出所副所长 张勇:13778341008 万源市河西派出所副所长 敬钟坤:15882953888 万源市河西派出所指导员:王凯:15882993136 万源市大竹河镇党委书记 杨开轩:13882851616 万源市大竹河镇副书记(大竹河镇镇长) 刘兴忠 万源市大竹河镇“610”(镇政府综治办)主任: 曹先佑 万源市大竹河镇“610”(镇政府综治办)周德育 万源市大竹河派出所所长 邓杰:13541801789 万源市大竹河派出所指导员 周远飞:13982851258 万源市大竹河派出所副所长 周昶:15082422678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万源法院
:
文华剑
万源市国安大队
:
叶绪东,
王强,
李雷东,
毕孝雄,
刘玺
万源市公安局
:
徐子义
大竹河派出所
万源市610
:
赵呈华
万源市政法委
:
涂小云
更新日期: 2015年11月12日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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