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一年一月七日,南山派出所徐指导员,四道书记布广生,此二人到她家问:“法轮功好不好?”她说:“好。”又问她:“还炼不炼?”她回答:“炼。”当晚就把她送到看守所,并看栽赃法轮功的“天安门自焚”录像。所长卜春和问:“天安门自焚是真的,还是假的?”她说是假的,后来出门时金姓警察用小白龙打了她。后来国保科警察强制她放弃修炼,让她写转化书,并勒索三千元押金。至今三千元押金也没返回。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勒索钱财; 非法关押; 逼迫放弃信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方正林业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三)
责任单位及恶人: 方正林业局(高楞)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2年11月20日 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