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四年十月份,在去北京的列车上,被乘警绑架至哈尔滨铁路公安处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二天。又转回高楞看守所关押二天,身上带的一百多元钱被搜走,从看守所出来时只归还四元,非法罚款二百元,勒索了三千元抵押金才放人。身份证被没收,至今未归还。
迫害类型: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罚款; 要求交押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方正林业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三)
责任单位及恶人: 方正林业局(高楞)看守所 哈尔滨铁路公安处
更新日期: 2012年11月20日 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