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秋季的一天中午,方林公安局警察石志平、李键二人开车到薛云峰家说是了解核实一下情况就送他回来。薛云峰被带到公安局国保科非法审问(韩东义也一同参与)之后,用藉口在四点多时把他送进看守所非法关押四天迫害。
薛云峰出来时被勒索伙食费一百六十元,亲朋好友交看望费三百二十元,再加上其它一些费用共被勒索了近千元。
迫害类型: 诱骗/利诱; 非法关押; 勒索钱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方正林业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三)
责任单位及恶人: 方正林业局(高楞)公安局 : 石字平, 李健, 韩东义 方正林业局(高楞)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2年11月20日 0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