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法委疯狂大劫财局部地区局部统计(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王秀芳,在内江各地流离近1年后被邪恶之徒非法抓去,判八年,还丧心病狂的对其罚款十万多元,说是当地因她去北京而花费的车旅费用。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绑架/劫持;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中共政法委、“六一零”在四川制造的滔天罪恶(2)
责任单位及恶人:
更新日期: 2012年11月20日 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