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二日被冕宁县公安局的警察要军,欧少清,幸佳福,刘仕德,刘永霞,还有六一零的邓霞等十来人非法抄家,并被非法关押一个月,后被逼写「保证书」并勒索数千元。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日被非法抄家。
迫害类型: 抄家; 非法关押; 逼迫放弃信仰; 勒索钱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凉山州法轮功学员十三年被迫害实录(4)
责任单位及恶人: 冕宁县公安局 : 要军, 欧少清, 幸佳福, 刘仕德, 刘永霞
更新日期: 2012年12月2日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