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二年,以大洼国大队付振国为首的大洼县不法人员频频作恶,十几次绑架法轮功学员,共计二十几位法轮功学员遭受各种迫害。
二零一二年,大洼王家乡曙光村张桂芬因贴粘贴被抓拘留,付振国勒索其家1.2万元后放出。
迫害类型: 勒索钱财;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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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洼县公安局 : 付振国
更新日期: 2013年10月5日 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