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凤艳
简介:
刘凤艳(Liu ,Feng Yan),
女 ,
60岁 ,
辉南县朝阳镇居民,被非法劳教一年。中共不法人员利用不经过任何法律程序的所谓劳教制度(劳教与劳教制度,就中国的宪法与现行法律法规而言是违法的),将大量辉南法轮功学员劫持到长春黑嘴子、朝阳沟、奋进、通化、九台等劳教所非法劳教;遭受狱警及被威逼利诱的劳教人员的包夹、各种非人酷刑刑罚的肉体折磨,野蛮灌食,药物残害,强制洗脑等精神摧残迫害。 在劳教所,五、六把高压电棍同时电击一个人;还让法轮功学员站在水里用电棍电;用塑料管抽打;用牙刷在两手指之间转;用拳打,用脚踢学员的头部、胸部、背部和身体其它部位。使用木棒、电棍、皮带、塑料管等刑具,甚至用打火机烧脚心,用电烙铁烙脚心的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实行强制“转化”迫害异常残酷,每天走廊里都是电棍声,惨叫声不断,犯人们都吓坏了,说:“走廊一股烧焦的味。”当时他们对不妥协的学员实行严管。利用犯人“包夹”,互相之间不许说话,不许在一起吃饭,不许串铺位,不许在地上走动,实行早五点到晚八点就寝,坐板十四小时,变相体罚,坐板学习不让炼功,不让闭眼睛,不让盘坐,手必须放到膝盖上,一动也不许动,否则就要遭到毒打,上厕所限制时间。而且不允许接见,不允许同家人通讯联系,不让午休,不让去卖店买东西等等一系列的迫害。事后劳教所所长孟祥林自己说:“手段是有点过份。” 截止二零一二年六月末,辉南县被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共五十九人次,其中男学员十四人次;女学员四十五人次;十人被非法劳教两次;五人被非法劳教三次:有六十八岁高龄的女学员;他们中有公务员、在职干部、工程师、教师、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在职员工、退休职工、个体户、家庭主妇,农民也有身患绝症因炼法轮功康复者。 整个迫害是自上而下的,辉南县包括县政府、六一零、国保大队、公安局、街道、乡、镇政府、派出所、村委会、看守所等都参与了这一迫害。 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五日下午三点,吉林省辉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了正在自家超市看孙子的大法弟子刘凤艳,并以从家中翻出了几本法轮功的书为由,将刘凤艳强行劫持到县看守所非法刑拘一个月。国保大队警察张云武和王东明伪造证据,将刘凤艳非法劳教一年,于九月二十八日将她劫持到长春黑嘴子劳教所。劳教所违反法律规定不让接见。同时劳教所还利用所谓的帮教人员迷惑法轮功学员。
迫害类型: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劳教;
非法拘留;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抄家;
绑架/劫持;
精神酷刑;
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
非法关押;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监视/跟踪;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吉林省辉南县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事实综述(2)
责任单位及恶人:
黑嘴子女子劳教所
辉南县看守所
辉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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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明,
张云武
更新日期: 2012年12月8日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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