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刚
简介:
王志刚(Wang,Zhigang),
男 ,
年龄未知 ,
吉林省舒兰市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王志刚、包文荣、包文菊、马晓光、王秀峰、贾彬及司机陈志勇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在敖汉旗乌兰乡黄花甸子村,遭到敖汉旗公安局出动多辆警车,由恶警宫传兴带领十几名便衣警察绑架并抢走大量财物。恶警绑架的“理由”是他们帮助村民安装卫星电视。随后以宫传兴为首的一伙恶警、恶人挨家挨户骚扰村民,追查大锅来源,强制拆锅,阻止村民收看卫星电视节目,弄得百姓不得安宁。 王志刚、包文荣、包文菊等均被非法拘禁在敖汉旗看守所遭受迫害。据悉王志刚被迫害的极其严重,胳膊、腿都被打断。 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得知亲人被绑架后,曾多次去敖汉旗公安局要求放人,都被无理挡回。 二零一三年一月九日,王志刚家属及包文荣、包文菊家属六人日夜兼程于一月十日早八点多到达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公安局。进楼后,一楼保安人员问找谁?家属说:上五楼国保大队。保安人员说:国保大队的人都出去了没在家。家属没理睬他直接去了五楼。五楼国保大队一个姓王的(女)(可能叫王魏英,国保大队有四个人,宫传兴、姓王的、姓马的、姓梁的)说:宫传兴他们不在家。后来又说他们出去搜查大锅去了,可能二三天能回来。 家属要求见人,王说见不了,说了不算。家属说:不让见人,那绑架过程中对我们亲人有没有刑讯逼供?王说:没有刑讯逼供。家属说:有没有录像?我们要看一看录像。姓王的发怒了,大声说:“录像在一楼,你们还要看录像?!我们对他们都非常好,包文荣上厕所我们都帮她提裤子。” 家属们感觉到奇怪,然后反问道:“你们没刑讯逼供,怎么自己还不能提裤子了呢?”王沉默了一会才说:“我们给她戴手铐子了”。王又说:你们成天给我打电话,我都换号了。然后王又惊慌地说:我说不过你们,我得找个帮忙的。说着拿起电话打给一个叫李队的说:“李队,你忙吗?我这有点事你过来一下,耽误不了你多大一会。”连着打了两个电话。然后上来两个穿便衣的人,二人说话的语气和态度还比较好,说:“你们见不到人,都回去吧。” 家属们正在和两个穿便衣说话时,这时国保大队长宫传兴走进办公室来了,一进屋看到家属就大喊道:“啊!你们来了这么多人,都是谁家的什么人,都把身份证拿出来,你们今天谁都别想走了。”然后就给新惠城区派出所打电话。这时又上来二个穿警服的人跟家属说不能见人。 不一会的功夫,就上来了十多个便衣,都是年轻的,二十多岁。有一个是新惠城区派出所所长,一进屋就叫家属们跟他去派出所,家属们不去,想进一步说明情况。王志刚的一个家属被十多个便衣从五楼拽到楼下,强行塞进警车。 王志刚、包文荣、包文菊的家属们被强行带到了新惠城区派出所,王志刚的一个家属被单独关一个屋,说什么给他检查身体;其余家属四人关一个屋。然后又一个一个地叫出去单独到问询室问个人情况,问完后让全部家属在一个屋子里等。穿便衣的人轮流看着家属。 王志刚的妻子是带病前去敖汉旗公安局要丈夫的(前一天还打着点滴)。此时身体不适,又恶心又吐的,她姐姐让派出所警察给找医生。派出所警察说让等一会,一直等到下午三点多也没找来医生。 这时新惠城区派出所所长回来了,他跟家属们说:你们马上离开敖汉旗,今天(一月十日)晚上就必须得离开,明天不能再去敖汉旗公安局了。家属们坚持不走,因为没见到被非法关押的亲人,王志刚的妻子及家属担心亲人王志刚遭受了酷刑折磨。因为王志刚的妻子接到通知后第一次到敖汉旗公安局要人时,得知王志刚被迫害的极其严重,大夫、护士每天被叫进看守所两次,估计已有生命危险。 家属坚持要见被非法关押的亲人,新惠城区派出所所长向家属们保证说没酷刑逼供,要家属走 在被绑架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们接到的非法刑事拘留通知书上,六位法轮功学员均被扣上所谓“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刑事拘留通知书上办案人一栏是空白,没有办案人签名,只有一个敖汉旗公安局公章。 家属们认为,根据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利,自己的亲人无罪,没触犯国家任何法律,决定依法控告敖汉旗公安局警察宫传兴、新惠城区派出所所长等人,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要求: 1、必须立即无条件释放包文菊、包文荣、王秀峰、王志刚、马晓光、贾彬、陈志勇; 2、给予造成身体和精神上伤害的补偿; 3、必须立即返还所有被抢走的财物,损坏的物品给予赔偿; 4、把相关部门的犯罪人员绳之以法。 后来六名法轮功学员和司机均被无条件释放,唯有贾彬被非法拘禁在敖汉旗看守所。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毒打/殴打;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贾彬家属拟控告内蒙巴林左旗警察违法
内蒙古法轮功学员赵春霞一家遭迫害
亲人被绑架 家属赴内蒙要人一度被扣押
责任单位及恶人:
敖汉旗国安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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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传兴
敖汉旗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3年4月19日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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