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勇
简介:
陈志勇(Chen,Zhiyong),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乌兰乡黄花甸子村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王志刚、包文荣、包文菊、马晓光、王秀峰、贾彬及司机陈志勇(当地村民)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在敖汉旗乌兰乡黄花甸子村,遭到敖汉旗公安局出动多辆警车,由恶警宫传兴带领十几名便衣警察绑架并抢走大量财物。恶警绑架的“理由”是他们帮助村民安装卫星电视。随后以宫传兴为首的一伙恶警、恶人挨家挨户骚扰村民,追查大锅来源,强制拆锅,阻止村民收看卫星电视节目,弄得百姓不得安宁。 目前王志刚、包文荣、包文菊等均被非法拘禁在敖汉旗看守所遭受迫害。据悉王志刚被迫害的极其严重,胳膊、腿都被打断。 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得知亲人被绑架后,曾多次去敖汉旗公安局要求放人,都被无理挡回。 在被绑架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们接到的非法刑事拘留通知书上,六位法轮功学员均被扣上所谓“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刑事拘留通知书上办案人一栏是空白,没有办案人签名,只有一个敖汉旗公安局公章。 家属们认为,根据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利,自己的亲人无罪,没触犯国家任何法律,决定依法控告敖汉旗公安局警察宫传兴、新惠城区派出所所长等人,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要求: 1、必须立即无条件释放包文菊、包文荣、王秀峰、王志刚、马晓光、贾彬、陈志勇; 2、给予造成身体和精神上伤害的补偿; 3、必须立即返还所有被抢走的财物,损坏的物品给予赔偿; 4、把相关部门的犯罪人员绳之以法。
迫害类型: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亲人被绑架 家属赴内蒙要人一度被扣押
责任单位及恶人:
敖汉旗国安大队
:
宫传兴
敖汉旗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3年1月26日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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