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六日,旦俊英、伍俊华、万金枝、廖茂群被乐山市国保大队刘光干、王浩儿社区、商务局一伙人从家中绑架到乐山大石桥洗脑班迫害。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四日,乐山市六一零指使乐山市中区法院非法庭审此四名法轮功学员。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关押; 非法审判;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乐山市中共政法委十三年恶行录(3)
责任单位及恶人: 乐山市中区公安分局 : 刘光干 乐山市中区法院 乐山大石桥洗脑班
更新日期: 2013年1月18日 0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