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二年九月十六日,法轮功学员杨军、孙国珍、刘振荣被内蒙古赤峰市敖汉金场沟梁派出所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敖汉旗看守所。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检察院侦监科科长孙东已把迫害材料转到赤峰市检察院侦监处(批捕处)进行审批。三人面临被非法判刑。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2012下半年内蒙赤峰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
责任单位及恶人: 敖汉旗看守所 敖汉旗金厂沟梁镇派出所 敖汉旗检察院 : 孙东
更新日期: 2013年1月22日 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