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志军
简介:
丘志军(Qiu,Zhijun),
性别待查 ,
39岁 ,
广西自治区桂林市荔浦县大法弟子,荔浦县医院透视科医生。广西自治区桂林市荔浦县法院在专事迫害法轮功的610非法组织的操纵下,于二零一二年一月两次偷偷开庭,对法轮功学员丘志军医生非法判刑四年,所谓“罪名”竟是拥有法轮功真相资料、电脑及打印机。 整个非法庭审的过程,参与人员不让丘志军的家属知道,令家人无法为他请律师。事后,这些不法人员又极力威胁家属,封锁信息,导致丘志军被非法判刑的消息,一年后才传出。其间,丘志军的老父患癌症,因儿子无辜被绑架,悲愤万分,引发病情加重,于二零一二年过年前离世。丘志军本人及家属都提出要回家料理后事,但荔浦县610头目刘向政不同意。丘志军未能见父亲最后一面。 今年三十九岁的丘志军先生,是荔浦县医院透视科医生。丘志军在十多年前走入大法修炼。从此他时时刻刻都以“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从不接受任何来自病人或家属的红包,是人们公认的一个道德高尚的好人。 然而这样一个好人,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十三年中,却屡遭迫害。他曾被非法劳教一次,非法拘留一次,曾被非法罚款五千元。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四日下午,丘志军刚回到家,蹲坑的荔浦县公安局警察就一拥而上,强行铐上手铐将他绑架,并非法抄家,抢走家里的两台电脑、打印机、刻录机及手机一部。整个过程没有任何一人出示证件、办任何手续。 随后,丘志军被劫持到荔浦县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丘志军被刑讯逼供。丘志军家属及朋友曾到看守所探视丘志军,发现他被铐上二十斤重的脚镣,行走困难,脸部及身上有明显的伤痕。 明慧网于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日曝光了此件绑架案。但由于当地中共“六一零”、公检法等邪恶机构的不法人极力恐吓家属,令丘志军之 后被迫害的情况被封锁。 直到近日才有消息传出,荔浦县公检法机构的不法人员早在二零一二年一月份,就两次对丘志军非法开庭。因家属事前没有得到任何消息,更来不及聘请律师,导致非法开庭时没有一位家属在场,只有邪党指定的律师罗家喜为丘志军做了走过场的表面辩护。 据悉,荔浦县检察院公诉人覃智刚在法庭上提出的所谓证据,就是警察从丘志军家非法抄到的法轮功真相资料、电脑和打印机。 中国宪法第三十五条及第三十六条都明确规定:公民有信仰、言论及出版的自由。作为法轮功修炼者的丘志军,拥有电脑并制作、打印法轮功真相资料的行为是完全合法的,理应受到宪法保护。而荔浦县的610及公检法的不法人员沆瀣一气,偷偷非法庭审丘志军的行为,正是因为他们内心明白,他们这是真正的违法犯罪,才如此见不得光。同时也对给“邪党对法轮功从来不讲法律”的罪行上又添加了一笔证据。 十三年来,荔浦县610及公检法不法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罄竹难书,他们自以为高明的秘密审判,只不过是将其恶行再一次印牢在未来的清算名单上罢了。 二零一七年九月一日,桂林市荔浦县法轮功学员丘志军家被非法抄家,搜去打印机一台,复印件一台,手提电脑两台,切刀一台,及墨粉近60筒(瓶),A4纸23件。以及卫星接收锅7套,法轮大法书籍四十多本,真相小册子、九评两百多本。 丘志军因为外面办事未归而得以躲过,现在流离失所在外。他母亲全玉惠被带去问话,下午5点左右才回家。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非法拘留;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手铐/脚镣;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广西桂林市荔浦县法轮功学员丘志军等被非法抄家
广西荔浦法院偷偷诬判善良医生丘志军
相关单位及个人:
荔浦国保大队教导员:刘向政
荔浦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黄明13877383226
荔浦县610非法组织:主任刘向政18276379888
荔浦县邪党政法委:书记蒋战平 13517868628
荔浦县法院:审判长叶荔、审判员王学才
荔浦县检察院:公诉人覃智刚
荔浦县法院指定律师:罗家喜
责任单位及恶人:
荔浦县检察院
:
罗家喜,
覃智刚
荔浦县六一零办公室
:
刘向政
更新日期: 2017年9月19日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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