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汉林
简介:
黄汉林(Huang,Hanlin),
男 ,
年龄未知 ,
江苏南通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二年六月,黄汉林在上夜班时被警察强行绑架、关到宾馆吊打,恶警对他逼供、骗供、诱供。南通市北阁饭店“贵宾楼”四楼及丽景大酒店七楼是610、公安、国安设立的用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设保安,内装钢门、钢窗,全封闭,并置有多种刑具:手铐、脚镣、老虎凳、电警棍等刑具,南通市政法委书记曹兵、市公安局副局长姜建宁是洗脑班的具体指挥者。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七日,南通市崇川区法院非法开庭,单汉如被非法判刑八年,王蕾、张菊芬分别七年。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上午,南通市崇川区法院再次对法轮功学员单汉如、王蕾、张菊芬、黄汉林、蔡明芳、季建六人非法庭审。三位北京律师为当事人单汉如、黄汉林、张菊芬作了无罪辩护。当庭辩护律师询问每一个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和迫害情况,黄汉林当庭揭露有关人员在六一零的指示下,夜里翻墙入室,将他从床上拖起,并抢走他的私人财产。(法轮功学员黄汉林是因为刻用“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图章,印在墙上而被迫害)。正义律师在庭长不断地干扰下,仍然为单汉如及其他学员作了无罪辩护,仅一个多小时,庭长宣布休庭。当旁听的民众还准备继续再听时却听说已经结束,就这样走过场的草草了事。至今这六位法轮功学员(除蔡明芳保外就医)有五位仍然被非法关押在南通市看守所。 二零一三年三月七日(即腊月二十七日)南通崇川区法院秘密非法判决单汉如、黄汉林、王蕾、张菊芬、季建、蔡明芳分别为七年半、七年、七年、四年、三年零三个月、三年的非法期限。单汉如当场高呼:法轮大法好。单汉如上诉到南通市中级法院要求立即无罪释放回家。南通市中级法院在三月二十八日下午二时拖到三时才开始公开非法庭审,在江苏省六一零的操控下,庭长及审判员对法轮功学员单汉如、黄汉林、王蕾、张菊芬、季建、蔡明芳采用了一个个走过场的方式,故弄伎俩。 二零一九年二月廿五日左右,南通国保警察指使派出所警察对多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家里装有锅的),甚至有的把法轮功学员的家人也绑架到派出所。后大部分放回。至今还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崇川国保大队,他们是秦龙珠、黄汉林夫妇,陆德泉、陆德美兄妹。同年八月十三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法院欲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黄汉林、陆德泉。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审判;
洗脑/送洗脑班;
吊绑/吊瓶 ;
非法判刑;
违反庭审程序;
非法审讯;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江苏省南通市法轮功学员陆德泉、黄汉林面临非法庭审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84229.html#1932301920
江苏南通市六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江苏南通市六法轮功学员再遭非法庭审
相关单位及个人:
南通市政法委及610有关人员的名单
南通市政法委:曹兵
南通市公安局副局长:姜建林
南通市国保:季新
南通市610:黄高岩、沈剑、刘正华、黄忠、张戈群、尹雪松、王裕中、孙建利、童士忠
南通市崇川区610:周建军
崇川区法院
院长:娄宏春13511589268、袁好峰13809083300、马夕生0513-68096723。
刑庭庭长:顾狄0513-68096629,副庭长:沈永斌0513-68096818。
法院法官:周怀洲
南通市国保队长李新 0513-85020600
南通市“610”人员:黄高岩85023602、刘正华85023605、黄忠85023608、张玲85023609、 张戈群85023688、尹雪松85023689、沈剑85023610、王裕中85023668、孙建利85023619、童士忠85023658
南通市崇川区“610”主任:周建军13390962018或13390965617或85023606
南通市崇川区法院法官周怀洲 85219800
责任单位及恶人:
南通市看守所
南通市610
南通国保大队
南通市北阁饭店洗脑班
南通市崇川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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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怀洲
南通市崇川区六一零
南通市中级法院
更新日期: 2019年8月3日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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