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顺坤
简介:
黄顺坤(Huang,Shunkun),
男 ,
63岁 ,
四川宜宾市兴文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兴文县检察院加重迫害,非法批捕法轮功学员高朝君、许启阳、黄顺坤。他们被非法关押在兴文县看守所迫害。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在兴文县公安局副局长曾庆红、610主任谢忠良、兴文县国保大队长黄传武、副大队长李奇及中城镇派出所所长罗劲松的策划布置下,绑架了法轮功学员许启阳、黄顺坤和高朝君。 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的邪党人员有:610人员黄传武、李真、罗新、赵学全;社区书记丁薇、社区主任段显丰等。九月二十九日,兴文县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兴文县法院非法开庭迫害这些法轮功学员,所谓“公诉人”是吕启文,“审判长”是曹仲康,“陪审员”是姚刚,有十多个警察戒备森严的“维持秩序”。在伪法庭上,人权律师梁晓军义正词严的为许启阳等人作了无罪辩护。 二零一三年五月七日兴文县法院诬判法轮功学员许启阳八年、高朝君七年、黄顺坤六年。 乐山监狱不接收后,黄顺坤被劫持回兴文县公安局看守所继续遭肉体迫害,从几十米楼层往返爬行消耗体力。黄顺坤被折磨得不成人形后,被劫入到成都阿坝监狱迫害致死。 在服行的四年零七个月以来,黄家人只在开庭前在法院见过黄顺坤的面。从劫入乐山监狱再转到阿坝监狱这个过程都没有通知家属,直到离世才允许家属探望五分钟遗体后,强行火化再拿钱去领取骨灰盒。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审判;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2016年成都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
四川兴文县法院对三位退休老人非法判刑六至八年
四川中共政法委黑恶势力2012年罪行综述(3)
曝光四川省兴文县恶警近期恶行
相关单位及个人:
有关电话
公安局:刘维林 (局长)13808291093 检察院:刘清文 13990917060
李文举 13909094115 林 鑫 13700990188
刘 虎 13795836666
曾庆红 13990984869 陈 丽 13096204378
郑兴阳 13990993199
刘劲松(兼派出所所长)13808296138
黄传武 (国保大队) 13990939995
看守所:王朝均 13678312998
法 院: 刘作林 13408317777
闵 格 13808296481
杨 欣 13909096028
彭家昌 13700990665
责任单位及恶人:
宜宾地区兴文县公安局
:
曾庆红
兴文县法院
:
吕启文,
曹仲康,
姚刚
兴文县“六一零”办公室
:
谢忠良,
罗劲松,
罗新,
赵学全
兴文县看守所
阿坝监狱
兴文县检察院
兴文县国保大队
:
黄传武,
李奇
兴文县社区
:
丁薇,
段显丰
更新日期: 2017年1月11日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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