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繁玲
简介:
孟繁玲(Meng,[Fan;Po]ling),
女 ,
51岁 ,
内蒙古霍林郭勒市大法弟子。九九年六月二十八日,孟繁玲进京依法上访,为法轮大法说句真话。 孟繁玲被劫持到警车里,直接拉到通辽铁路看守所,遭到两个女警察的搜身。 第二天,霍林郭勒市又来三个警察,其中有沙尔呼热街道派出所恶警吉延斌,将孟繁玲劫回霍市,当日关进霍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后,公安局以“保证金”为由勒索家人一千元现金,看守所勒索所谓的伙食费一百五十元。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二日,孟繁玲再一次被劫持到通辽铁路看守所,关了一个晚上。到了第二天,霍市公安局恶警刘子菊(女),霍林河矿区公安处恶警蔡瑞刚,沙尔呼热派出所恶警郭东虎,还有一个叫张文霞的女警,他们先是搜身,把孟繁玲等法轮功学员身上所携带的一切东西,包括钱,全部抢走。 到了珠斯花火车站,610头子万国清领一帮恶警,以及邪党的市委书记特木尔巴根,国保大队恶警赵凤云,他们指使霍市电视台录像,引来无数不明真相的善良百姓的围观。恶警赵凤云讥笑说:“你们这回可出名了。”将孟繁玲等七名大法弟子分别拖进七辆警车上,610头子万国清下令:“苛碜苛碜(土语,侮辱的意思)她们,给她们游街示众。”七辆警车于是鸣笛游街,在霍市游了一圈,不明真相的市民议论纷纷。 然后,又将七名大法弟子拉到公安局,恶警张海涛、郑明道,将孟繁玲一直审问到下半夜三点,邪党的市委书记特木尔巴根亲自参加迫害。最后又将她关进霍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了十五天,看守所勒索家人伙食费一百五十元。国保恶警强迫家人写保证书,让家人严密看守,连年迈的老父老母也不放过,不然就不放人。 在非法关押期间,沙尔呼热街道办主任任慧敏指使两个办事员,非法闯入孟繁玲家中抢走大法经书。 从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党迫害法轮功已近十三年来,邪党的派出所、街道数十次入室骚扰孟繁玲,打破了她和家人平静的生活,而且大部份都是半夜三更入室的。特别是派出所恶警郭东虎,态度蛮横,说话粗野,每次都少不了他,一进屋就说:“谁来过你们家?”有时连窗帘都要掀起来看一看。没收身份证,要求孟繁玲出门要跟他请假、打招呼,同意后才能允许,否则就找她麻烦。 二零一一年八月,邪党自治区610办公室与当地恶警、珠斯花街道一共七八个人,非法闯入孟繁玲家。当时她丈夫开的门,恶警说:“找孟繁玲,去街道一趟。”孟繁玲说:“找我上街道,为什么来这么多人?不去!”街道办一个办事员给街道办主任打电话,不一会儿,又来了三个人,其中有两个女的,自称是自治区的人,还有一个是街道主任,他们跟孟繁玲说:“跟我们去街道。”遭到孟繁玲的断然拒绝,又僵持了十几分钟,他们才灰溜溜、呼啦啦地走了。
迫害类型:
强制拍照并在电视上/游街曝光;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交保证金;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勒索钱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内蒙古霍林郭勒市张凤莲受迫害纪实
内蒙古霍林郭勒市大法弟子孟繁玲被迫害事实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的单位及相关人员: 沙尔呼热街道:任惠敏 沙尔呼热派出所:吉严斌、郭东虎、张雯霞 矿务局公安处:蔡瑞刚 霍林河公安局:刘子菊、赵凤云、张海涛、郑明涛 霍林河公安局助理:赵秀发 霍林河公安局局长:陈宝文 霍林河政法委书记:万国清 霍林河市委书记:特木尔巴根
责任单位及恶人: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
:
刘子菊,
张海涛,
赵凤云 ,
郑明道,
蔡瑞刚
霍林郭勒市610
:
万国清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南广场派出所
:
赵秀发
通辽市铁路看守所
霍林郭勒市沙尔呼热镇派出所
:
郭东虎,
吉延宾,
张文霞
沙尔呼热镇
:
任慧敏
霍林郭勒市委
:
特木尔巴根
珠斯花街道邪党
霍林河公安局
霍林河电视台
霍林河市610
霍林郭勒市矿公安处
郭勒市国保大队
更新日期: 2013年4月2日 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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