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六日,通河县恶警就曾勒索法轮功学员钱财,哈尔滨市通河县清河镇派出所警察齐延光,伙同通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几个恶警,将法轮功学员张传义、王淑英家绑架到清河镇派出所。最后强行叫张传义和王淑英各交一万元罚款,当天下午将其二人放回。
迫害类型: 勒索钱财;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哈尔滨通河县恶警肆意绑架勒索好人
责任单位及恶人: 通河县清河镇派出所 : 齐延光
更新日期: 2013年3月31日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