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金
简介:
张洪金(Zhang,Hongjin),
男 ,
50岁 ,
山东大法弟子,莱阳市人。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下午,山东莱阳市姜曈镇宋格庄村法轮功学员张洪金在团旺镇光山村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向村民讲述大法的美好时,被村治安员恶意诬告,被莱阳市团旺镇派出所及莱阳国保大队六一零绑架,关押在莱阳市看守所遭受迫害,家中剩下一对七十多岁双目失明的可怜父母,没人照顾。当晚十点左右,派出所抢先出动三辆警车闯到宋格庄村,在村治安员宫玉磊带领下,闯进张洪金家非法抄家,抢走部份物品。张洪金的父母亲都是双目失明,且年事已高,无力阻拦这些恶警的非法行为,只能任由他们乱翻。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上午,610警察马曙光等数人再次闯到张洪金家中非法抄家,在没有抄到值钱的东西之后,竟对两位老人说:“想不想让你儿子回家过年?想的话你们就得拿出点钱来。”“交几个钱就让你儿子回家过年。”老父亲指着自己的眼睛说:“我们两个瞎子,生活都难,上哪去弄钱啊?”最后610警察见实在无油水可榨,只好悻悻的地走了。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九日被批捕,准备判刑。家中双目失明、已七十多岁的父母无人照顾。恶警竟还向两位老人勒索钱财,谎称:如果想让儿子回家过年,就得交钱。近来又向其家人声称:是因为法轮功学员上网曝光,才决定对张洪金判刑。 二零一三年九月,张洪金被非法判刑四年,关押在山东省监狱十一监区。近期,山东省监狱十一监区利用“攻坚组”恶警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张洪金和陆丰田。 法轮功学员张洪金被绑上酷刑“约束带”,狱警李伟、小队长郑杰并指使罪犯史光星(音)等用电棍长时间折磨张洪金。 二零一五年,十一监区区长李伟等狱警为了赚取利润,而加大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做出了不论年龄大小,身体状况如何(有病无病,病重病轻),即不管什么情况,都必须参加劳动。被非法关押在十一监区的法轮功学员坚信法轮大法是正法,坚修法轮大法没有罪,没有罪就不存在什么“劳动改造”,修炼法轮大法的都是一群善良的人,一切为了他人的好人,对这样的好人往哪改造?难道还要将这样的好人改造成坏人不成?很多法轮功学员不配合恶警的指示安排,恶警李伟、陈岩、胡波、张伟等使用惨无人道的流氓手段,从精神上、身体上对法轮功学员施加迫害,服刑人员尹军、张少青等人助恶为虐,积极配合,恶警秘密在幕后进行策划,服刑人员打手任强、杨洪友、吴克军、赵梁等人直接参与迫害。 法轮功学员张洪金被捆绑了半天。二零一五年一月八日被绑三天。 从二零一四年起,山东省监狱十一监区监区长李伟指使刑事犯人使用捆绑酷刑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即:先用警用戒具束缚带将法轮功学员从上身、胳膊到腿脚都捆在椅子上。 然后进一步升级为“吊瓶”酷刑,即将椅子倾斜后仰四十五度左右,固定于空床的床帮沿上或其它物品上,再用绳子将头上部捆绑住后,在头的后面下垂的绳子一端吊上一个装满水的可乐瓶子(由小可乐瓶子随时加重更换为大可乐瓶子),使头部倾斜的同时颈椎又承受下坠的可乐瓶子重力,头抬不起来又挺不住,时间一长,呼吸困难,颈椎痛苦至极,身体难以忍受。 据操作的犯人们讲“吊瓶”承受极限不超过半小时。当法轮功学员承受到极限时,恶人们就放正椅子叫法轮功学员稍喘口气儿,然后再继续迫害,期间恶人们还冷嘲热讽:没打你吧,看你能撑多久。 潍坊市犯人尹军用酷刑“吊瓶”迫害贺训明等法轮功学员,临沂犯人相怀珠用酷刑“吊瓶”迫害法轮功学员唐配武、郭志强等,犯人任强、马登州用酷刑“吊瓶”迫害法轮功学员张洪金三天;潍坊法轮功学员张辉荣被束缚带捆绑三天;姜官民等法轮功学员都曾遭束缚带的折磨。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勒索钱财;
私闯民宅;
抄家;
谎诈;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迫害亲属;
电击;
约束带 ;
非法判刑;
其它酷刑;
吊绑/吊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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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海军航空兵军士长自述十余年遭受的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莱阳市公安局
莱阳团旺镇派出所
莱阳市610办公室
:
马曙光
山东省监狱(济南男子监狱)
:
李伟,
郑杰,
马登舟,
任强
莱阳姜疃镇宋格庄村
:
宫玉磊
更新日期: 2018年3月16日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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