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久芳
简介:
王久芳(Wang,Jiufang),
女 ,
五十多岁 ,
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下午,法轮功学员王久芳、高志凡被元宝山区国保大队及刑警队和云杉路派出所等二十多个警察绑架、抄家。当天下午六点前后,法轮功学员邵桂珍也遭绑架,农村家以及女儿的家都被警察非法抄查。目前三人都被绑架到元宝山区看守所非法拘留。 据悉,三位法轮功学员在被绑架之前,就有人暗中盯着他们。而盯梢的人透露说,举报一位法轮功学员能得赏金五百元。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三日,元宝山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邵桂珍、王久芳、高志凡,却故意不提前通知律师,直到在开庭当天,家属都到庭了才通知律师,企图使律师无法到庭。但律师匆匆赶到。 在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三日的庭审后,市元宝山区法院以修炼法轮功为由,对高志凡、王久芳、邵桂珍非法宣判刑期,判高志凡三年零六个月,王久芳三年零三个月,邵桂珍三年。现在内蒙古呼市女子监狱。 在内蒙古女子监狱,被非法关押的还有赤峰市的杨丽容、张翠敏、蒙桂兰、刘玉平、刘凤荣、纪淑荣、戴振云、刘迎春、李世琳,兴安盟的张翠萍、左亚芬,赤峰市元宝山区的王凤华、邵桂珍、王久芳、高志凡 ,包头的黄朝霞,还有一个张姓法轮功学员,巴林左旗的李玉芬,宁城的王桂花、刘凤云等。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非法拘留;
违反庭审程序;
非法判刑;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内蒙古女子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赤峰市仍有44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
赤峰公檢法忙於迫害好人 不管百姓安危
内蒙赤峰市三位妇女被非法判刑
内蒙古赤峰公检法玩弄法律 一起耍无赖
责任单位及恶人:
元宝山区看守所
呼和浩特市女子监狱
元宝山区公安局
元宝山区法院
云杉路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6年4月1日 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