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明
简介:
刘金明(Liu,Jinming),
女 ,
年龄未知 ,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法轮功学员。萍乡市莲花县刘金明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六日被绑架,迫害单位是莲花县610 。 (二零一三年)中共对外声称结束难以为继的邪恶劳教制度,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非但没有减轻,反而以非法判刑的手段加重、加速迫害。江西萍乡市法轮功学员荣爱梅、颜清华、刘金明被莲花县法院非法判刑两至三年后,街道司法所勒索每人两万元钱做保证金,才同意监外执行。(详情待查)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日下午四点左右,安源区国保大队大队长江萍,和它下属的后埠派出所七八个警察在他的带领下,早早的就蹲守在大法弟子杨秀英家门外,等待大法弟子学完法,开门出来时,气势汹汹的冲进室内,叫她们坐着不要动。 这些人就在室内翻箱倒柜搜查,把大法书和贴在墙上师父的法像全部抢走,并把八十多岁的杨秀英和六十多岁的刘金明、赖芳萍、带到后埠派出所进行审问,并要她们签字,直到晚上十点钟才让她们回家。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江西省萍乡市法轮功学员邬春梅、姚和珍、姜启兰、刘金明在邬春梅家被警察绑架。她们是上午十点多被绑架的。绑架这四位法轮功学员的有八一派出所的警察,还有安源区公安局的警察。 邬春梅从江西省女子监狱回来,一直被公安监视监控,所以才有了这次的迫害。邬春梅刚从监狱回来不久,而且丈夫去世还不到一年,他们三位是去邬春梅家安慰她的。警察说只要是三位或者超过三位法轮功学员在一起,就可以抓捕判刑坐牢。 经过一天审讯,四位七十多岁的老人晚上十二点以后才被释放回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监视/跟踪;
非法审讯;
逼迫放弃信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五年六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95648.html#25531223719
二零二零年五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07031.html#205292331
中共近期疯狂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2012年江西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概况
责任单位及恶人:
萍乡市安源区公安分局
莲花县610
后埠街派出所
八一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5年6月4日 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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