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鹏(李大朋)
简介:
李大鹏(李大朋)(Li,Dapeng(lidapeng)),
男 ,
42岁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依兰县法轮功学员。在二零一三年过新年时,时任黑龙江省省长王宪魁到各地巡视,在哈同高速公路依兰至宏克力地段,看见跨线桥上悬挂的“法轮大法好”、“法办周永康”等内容的标语和用彩色喷漆罐喷的“天灭中共”、“三退保命”、“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标语后,直接下令黑龙江省公安厅长、省政法委副书记孙永波立案追查。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晚,依兰县公安局、方正县公安局统一行动,对依兰县内、达连河镇、三道岗镇、道台桥镇、团山子镇,按事先拟好的名单大肆抓捕。由黑龙江省公安厅技术处处长亲自到依兰县指挥,通过特务手段获取法轮功学员的手机号码,每半个小时一次跟踪定位,对不知道其手机号码的法轮功学员,就到住家附近蹲坑。 已知姓名的被绑架的依兰县法轮功学员有:莫志奎、费淑芹、左振岐、陈艳、徐峰、倪春燕、张敬娟、杜静、吴英秋、姚玉莲、唐立飞、李大鹏、李艳艳、史荣先、张久慧、段淑岩、邢老九、邱宇芹、郑臣、汪家荣、姜连英、侯桂香、吕凤云、王海峰和他的母亲、婶婶等。其中:史荣先、张久慧、邢老九、侯桂香及王海峰和他的母亲、婶婶等七人已被释放;费淑芹、李大鹏、李艳艳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依兰县看守所,费淑芹已被送往依兰县医院抢救两次;至少有十八名法轮功学员被转到哈尔滨市看守所。 三月二十九日晚上九点半,李大朋在接补课的女儿回家的路上,被手机定位、跟踪的哈尔滨警察伙同依兰县恶警绑架,关押在依兰县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三年七月七月十八日,依兰县法院非法庭审张金库、莫志奎、李大鹏、徐峰、孙文福五位法轮功学员。莫志奎的家属请来两位北京正义律师为其辩护,律师在法庭上针对公诉人宁岩对当事人的非法指控,依法辩护,使旁听的人都听明白了修炼法轮功无罪,发放光盘、真相资料是言论自由,根本就没罪。法官和公诉人宁岩等哑口无言。律师要求合议庭对当事人莫志奎的案件做出客观、公正的处理,宣告其无罪。 然而依兰法院法官张安克、吕守芳公然违反法律,强行将五位法轮功学员冤判,十天后才把判决结果通知律师,非法判莫志奎十二年,张金库、孙文福五年,徐峰、李大鹏三年。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审判;
非法判刑;
电话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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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黑龙江省公安厅
:
孙永波
黑龙江省委
:
王宪魁
依兰县看守所
依兰县法院
:
吕守芳,
张安科
更新日期: 2025年4月11日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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