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一年二月七日(农历正月十五),李学兰和几个邻居进县城买东西,路过县公安局西边,就被淮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窦明科、王建绑架到国保大队,王建审问时扇了李学兰两个耳光,李学兰被非法关押看守所二十七天,讹诈钱财九千元,才放回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勒索钱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大陆各地迫害机构恶人录(4/9/2013)
责任单位及恶人: 淮阳县国保大队 : 窦明科, 王剑
更新日期: 2014年11月16日 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