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华
简介:
李秀华(Li,Xiuhua),
女 ,
54岁 ,
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七日晚七点多,吉林省农安县公安局长赵喜超指使农安县伏龙泉镇派出所警察领着督察组人员闯到法轮功学员家中,将法轮功学员于景文、赵祥、年淑英、付政敏、李秀华、肖长云、刘桂新、孔某某等十二人绑架。 二零零七年十月七日(农历八月二十七),学员们在王喜荣家中学法,伏龙泉镇派出所警察闯入家中,抢走大法书,绑架了王喜荣老人和老伴刘少杰、儿子刘志军与儿媳李秀华,付志敏、刘桂荣、杜凤琴,都被绑架到派出所迫害。王喜荣和老伴刘少杰当晚被放回,儿子刘志军、儿媳李秀华被劫持到农安县拘留所非法关押,儿子刘志军第二天被放回家,儿媳李秀华被非法关押二十多天后转送长春黑嘴子劳教所迫害一年后才回家。 二零一五年李秀华控告首恶江泽民,只因坚持信仰李秀华被非法劫持强制洗脑三次、拘留五次、劳教一年。全家因修炼法轮功被迫交罚款及伙食费等近两万元。 她在控告书中讲述了自己及家人被迫害的事实:“我进京上访被非法拘留、罚款、关洗脑班迫害,丈夫也因我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七十五天,在这期间,伏龙泉电视台在拘留所、洗脑班给我录像,在当地电视台播放好几天,名誉上搞臭我。 两个孩子一个九岁,一个十一岁,父母都被非法关押,不但没人照顾,学校还让两个孩子污蔑大法,还受到老师学生的歧视,两个孩子在精神上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后来被迫放弃了学业。当地派出所警察去家里非法抄家时,孩子阻止被打的脸都肿了。还有一次,我们夫妻俩被悬赏一万元通缉,被迫流离失所。 丈夫曾被劳教两年,我被劳教一年。在劳教所期间,隔一段时间就会抽血化验,不服从者就用电棍电。每天还超负荷劳动十四小时以上,糊航空盒、粘蝴蝶,直到解除劳教。母亲、公公、婆婆因身心受到极大伤害,相继含冤离世;丈夫也因承受不住巨大的精神压力,开始喝酒,放纵自己。 二零二四年五月家住长春汽车厂区的法轮功学员李秀华被绑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洗脑/送洗脑班;
人身侮辱;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77587.html#24515221941
曝光吉林省农安县邪党公安局长赵喜超迫害好人的恶行
责任单位及恶人:
黑嘴子女子劳教所
农安县杨树林乡派出所
:
赵喜超
农安县拘留所
农安县伏龙泉镇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4年6月2日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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