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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华

简介:
李淑华
(Li ,Shū Hua), 女 , 54岁 , 延寿县老道沟屯法轮功学员。

2001年5月下旬,哈尔滨万家劳教所恶警以等所长史英白讲话为由把女大法弟子们挟持到男队的会议室,在挟持的过程中马忠波(阿城)被恶警拖的鞋子都丢了,两个脚像血葫芦一样。史英白来了之后,指使恶警把她们七、八个人分成一伙分别绑架到各个男队。就这样全十二大队坚定的几十名女学员,一个不落的都在男队遭到不同程度的迫害。当时李淑华和王丽敏被绑到关押男犯的四大队,白天男犯到车间干活,就把她们手反绑在男队的床上长达几小时。晚上男犯回来休息。狱警又把她们关到男犯们屋里,强迫王丽敏坐铁锜子,不让睡觉,四队队长拿电棍电她手指尖。白天不让去食堂吃饭,不让上厕所在男队被迫害7天,又被转到楼边的一个大房间,里面的窗户用纸全糊上,看不见外面。

三个女狱警拿着绳子,把王丽敏的手绑在后面,用绳子吊起来脚尖离地。剧痛致大小便失禁,她们把住王丽敏的手按手印强迫签遵守所规所纪后送回12大队。

2015年1月30日晚上五点半左右,延寿县三名法轮功学员:李淑华、赵振清、武玉香,被老道沟屯书记张环宇,伙同寿山乡派出所所长张延兵等人,绑架到寿山乡派出所。

后延寿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赵晓东等人到寿山乡派出所非法提审三位法轮功学员,至晚上十点半,后李淑华、赵振清、武玉香被劫持到延寿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第二天早上,警察又把李淑华、赵振清、武玉香三位法轮功学员劫持到哈尔滨市看守所,说是非法拘留十天。

2015年2月10日早上6点半,三人从哈尔滨行政拘留所被放回家,每人被勒索一千元,加拘留所勒索饭费每人二百元,三人共计三千六百元。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劳教四肢铐于床上“背扣子上大挂”将女大法弟子投入(男所)坐/锁在铁椅子上逼迫放弃信仰剥夺睡眠不准上厕所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违反办案规定,强制按手印电击勒索钱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哈尔滨法轮功学员1~5月份遭迫害情况
哈尔滨七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迫害
黑龙江王丽敏自述被迫害的经历

责任单位及恶人:
哈尔滨万家劳教所万家劳教所位于哈尔滨市近郊农村,邮编:150078 区号0451<br>总机:0451--84101454; 84101455 ;84101573; 84101509<p>哈尔滨万家劳教所史所长电话: 0451--4101454  <br>七队电话: 0451--4103471,4103472,4103473<br>十二队电话: 0451--4103474,<br>总机:0451-86684001 转十三大队分机号:3473 ,3475<br>集训队十二队分机号:3476 : 史英白
延寿县公安局黑龙江省延寿县公安局国保大队:<br>徐姓队长15945962345徐妻13936081898 : 赵晓东
寿山乡派出所 : 张延兵
寿山县老道沟屯 : 张环宇

更新日期: 2015年6月3日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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