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玉霞
十一位辩护律师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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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孙玉霞(Sun,Yuxia),
女 ,
五十多岁 ,
辽宁本溪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凌晨三点起,本溪市“610”(中共邪党专事迫害法轮功、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机构)、公安局与各社区有计划、有预谋地绑架了当地约二十位法轮功学员,于当天晚上全部非法拘押在本溪市看守所,过程中没有经任何法律程序。 据了解,此次绑架案的真正主谋就是本溪市副市长兼本溪市公安局局长的杨建军。绑架链条如下:本溪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杨建军→本溪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二大队→明山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卢刚→各派出所,要求各派出所至少负责绑架一户,并同一时间实施绑架。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本溪市公安局在610的授意下,以明山分局国保大队卢刚(教导员)为首,各派出所协同绑架王秀莲、孙玉霞、王秀燕、王青、张枚珍、于立新等十七名法轮功学员。李炎、衡艳芸两人由于身体状况极差当天回家,其余法轮功学员在当天被秘密提审后于夜间非法拘留在本溪市看守所。 法轮功学员孙玉霞被新明派出所所长徐磊、警察郝鹤、李冉与北台派出所警察甲纯勇绑架,现被非法刑拘在本溪市看守所。孙玉霞被抢劫的私人财物:电脑一台、手机三至五部、MP3一台、现金七万至八万、银行卡四张、存折二至三本(数十万)。 孙玉霞在看守所期间多次心脏骤停,管教不得不拿“救心丹”抢救,人也瘦了一半。 二零一四年六月三日,本溪市明山区法院对十二位当事人非法开庭,法官季蕴芹公然藐视法律对律师团强行安检,众律师为捍卫法律尊严拒绝配合非法要求。明山法院法警多次推搡律师并伴有污言秽语,令在场民众侧目。 庭上,法官季蕴芹言辞刻薄,大声逼迫十二位学员辞退北京律师,她说:“要么辞退律师,要么继续开庭,回答!”庭下,明山区法院院长说:“只要你们把北京律师辞退了,法院出钱给你们请当地最好的律师。”但此提议被十二位当事人严词拒绝。 明山区法院刑事庭长洪亚非,法官季蕴芹多次威胁十二位当事人辞退正义律师。并扬言“越请律师判得越重!” 二零一四年七月,明山法院惧怕大律师团,违法将此案件拆分,改对十二位法轮功学员逐个非法开庭。 本溪市明山区法院法官季蕴芹多次强行辞退律师,甚至跑到当事人高刚家里去威逼恐吓其八十岁的老母亲辞退律师;恐吓当事人孙玉霞辞退律师,否则要重判。 该案当事人之一的孙玉霞,季蕴芹也是想尽办法辞退了她的两名律师后秘密开庭,后得知孙玉霞被非法判三年转入辽宁女子监狱迫害。 法轮功学员二审上诉,均被本溪市中级法院法官邴妮婷宣判维持原判。据法官说,关于法轮功的案子从抓人到审判,甚至判几年,都是610的人说了算,法院只是走形式。 据悉,仲维琴被罚站;张玫珍、王秀艳曾被关进小号;高崇被暴打致偏瘫;李纯正被看守所迫害致死(生前无病史);于利新因腰部手术矫正用的塑料片未被取出而疼痛难忍,日日哭泣;孙玉霞被迫害的呕吐不止;李岩咳血。 本溪市看守所所长祁丽娟,警察李倩、李萱薇、姚远、李阳多次辱骂并且逼迫法轮功学员干活(有毒胶水制作的丧葬用品)。 孙玉霞身体在本溪市看守所期间便十分不好,每天呕吐不止,颈椎疼时用头撞墙,多次心脏骤停;之后被转入辽宁女子监狱迫害,狱方剥夺了家属会见权,监狱正在对他们进行强制转化,包夹人员二十四小时对他们“洗脑”逼迫他们放弃信仰。 辽宁本溪法轮功学员马玉香、孙玉霞、高刚被非法判刑后,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三日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审判;
非法判刑;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违反庭审程序;
威胁/恐吓;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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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本溪市四月二十五日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责任单位及恶人:
辽宁女子监狱
本溪市看守所(大白楼)
:
祁丽娟,
李倩,
李萱薇,
姚远,
李阳
本溪市610(本溪市维稳办,在市公安局内部)
本溪市政法委
:
史凤友,
孙洪发
本溪市公安局
:
陈金宝,
杨建军,
朱文清
本溪市国保支队
明山公安分局
:
卢刚
平山区北台派出所
:
甲纯勇
明山区法院
:
邴妮婷,
姜凤武,
洪亚非,
季蕴芹
明山区检察院
新明派出所
:
徐磊,
郝鹤,
李冉,
王君生
本溪市中级法院
更新日期: 2021年8月21日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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