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华
简介:
冯华(Feng,Hua),
男 ,
年龄未知 ,
山东省青岛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山东青岛市公安局出动警察接近百人,包围民宅,绑架了杨乃健、杨友欣、冯华、刘秀贞、刘秀芳、刘秀芝、韩正美、袁韶华、陆雪琴、崔鲁宁等多名法轮功学员及一位常人司机李浩。青岛市公安局、610办公室、政法委直接参与此次绑架。 五月二日上午十来点钟,青岛市公安局近百名警察团团围住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女姑山村(现在叫东山社区)法轮功学员杨乃健的家,不准任何人出门,疯狂进行绑架抓人。杨乃健及其母亲刘秀贞、父亲、二姨刘秀芳、三姨刘秀芝夫妇以及当时在他们家做客的陆雪琴等四名青岛法轮功学员(两男两女)。 杨乃健等男性法轮功学员被塞上警车拉走,已知,杨乃健、冯华被关押在青岛市城阳区看守所(惜福镇)。 法轮功学员家属聘请的律师们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联名写了意见书,要求当局撤销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并立即释放当事人。律师公开声明,并致信青岛市检察院要求不予起诉、撤销案件,并监督青岛公安局四方分局、城阳分局、李沧分局撤案立即释放陆雪琴、袁绍华、杨乃建、崔鲁宁、刘秀贞、李浩、冯华等七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月二十五日,迫害杨乃健、刘秀贞母子和冯华的案子被非法移送到城阳区检察院。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下午四点五十三分,城阳法院突然通知杨乃健和刘秀贞的家属,二月二十八日上午十点在即墨普东镇看守所开庭。城阳国保、城阳分局和公检法人员出动了三、四十人,阻止律师和家属的合法辩护和旁听,胡绪庆是当天非法审判杨乃健、刘秀贞和冯华的审判长。 目前,冯华已被非法关押一年多,期间,冯华远在陕西的父亲曾到青岛,想给冯华请律师,遭到青岛市检察院一工作人员的威胁,未能请律师代理。 二零一四年七月八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在城阳区看守所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杨乃健、刘秀贞(杨乃健的母亲)、冯华,整个庭审过程只是走过场,从头到尾都是故意制造冤案的公检法人员在表演,勉强维持了二十多分钟,就草草收场宣判。 法官胡绪庆非法宣判杨乃健刑期六年,冯华四年,刘秀贞刑期三年,便匆忙收场,不敢面对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和家人,唯恐听到他们亲友的质问。 二零一四年十月以来,十一监区就对拒写“五书”、谤师、谤法的学员采用此酷刑,青岛地区学员冯华被捆绑了两天。 2016年还被非法关押在山东省省监狱的部分同修:张奎福、黄敏、张宝金、吴克俭、李志强、张守峰、杨乃健、袁绍华、李浩、卢新亮、冯华、杨峰、王维法、杜泽洲、孙茂瑞、范志勇、李国锋、李卫国、马恒俊、张孟雷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起诉;
非法审讯;
违反庭审程序;
非法判刑;
捆绑在固定物上;
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遭四年冤狱迫害-青岛袁绍华出狱回家
二零一六年二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
山东省监狱近期对法轮功学员的酷刑折磨
揭露中共酷刑 杨乃健等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
青岛法轮功学员冯华遭受的迫害
青岛市李浩被劫持八月 妻子婴儿被骚扰、驱赶
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
青岛陆雪琴被劫持九个月 生命垂危
揭露酷刑无罪 律师要求释放青岛法轮功学员
青岛陆雪琴被迫害致病-律师探视遭拒(图)
山东青岛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警察绑架
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信息:
胶州市公安局长李世明13806393566、宅053289635758
青岛市610人员(推测不是警察系统的):唐××,男,40岁左右,0532-88620018
市北警察610科:李志坚(此名曾在明慧出现过)0532-82071100
青岛市公安局、610办、政法委已通知单位有:
城阳区公安局、610办、政法委
流亭街道公安局、610办、政法委
流亭边防派出所(位于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女姑山村(现在叫东山社区)村后)
东女姑山村委
西女姑山村委
山东省监狱(邮寄真相信)信箱:山东省济南市210信箱111分箱,邮政编码:250100。
第十一监区:区 长:李 伟 ,
教导员:胡 波,
三把手:周善智,
分区长:中其峰,
分区长:陈 岩(分管法轮功),
小队长:郑 杰,张 伟,陈 烁, 陈某,石某。
与第十一监区有关的人员:薛勇,手机:15589928837.该人是,山东省监狱第十一监区生产:“布娃娃、毛绒玩具”的供货商和回收商。
责任单位及恶人:
青岛市公安局
青岛市610办公室
山东省监狱(济南男子监狱)
城阳区公安分局
城阳区看守所
城阳区检察院
城阳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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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绪庆
更新日期: 2017年2月16日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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