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芳
中共酷刑示意图:上大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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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王芳(Wang,Fang),
女 ,
年龄未知 ,
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法轮功学员,绥化市北林区尚志小学教师。二零零七年,王芳曾经被恶人构陷,被绥化北林区“610”绑架,当时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学生家长自动组织起来到学校,到绥化市教委要人,强烈要求学校把王芳要回来给学生上课,有些家长通过各种关系帮助王芳家人到公检法要人。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一日星期六,黑龙江省绥化市尚志小学教师王芳和绥化石油公司宋姓法轮功学员在街上贴大法真相时,被跟踪的绥化市北林区“610”李剑飞等一伙恶警绑架,现关在绥化市拘留所(七零七)。 二零一八年十月三日,绥化市北林区法轮功学员白霞、王芳、王福华、赵婷婷、杨传厚去兰西县发《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等真相资料被兰西县公安国保和北安镇派出所警察绑架,目前被非法关在兰西县拘留所。兰西县拘留所分别给每个学员家打电话,让去送衣服及伙食费650元。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日,绥化市法轮功学员高锦淑陪同杨传厚的妻子宋红伟到兰西县国保大队了解情况,被非法扣留、关押到兰西拘留所,次日被非法抄家。 黑龙江省绥化市杨传厚等三名法轮功学员被秘密非法刑拘到安达,大约时间是十月十四日左右。另两位法轮功学员每人罚两万元后,取保候审。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五日下午一点左右,兰西县国保大队大队长张涛领十人左右特警、警察准备要把抵制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转移到安达看守所。在检查身体时,高锦淑、王福华血压很高,安达看守所拒收,兰西国保不甘心、不相信这个结果,又检查血压等,共检查了三次,安达看守所就是不收,说死了谁负责?最后不得不给高锦淑、王福华办理取保候审放回家了。宋红伟、王芳、赵婷婷三人被送进了安达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被非法抓捕的王芳,宋红伟,赵婷婷 ,杨传厚等他们的已经通过安达已构陷到安达市检察院。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日,安达市法院已经下达了对绥化市北林区高锦淑、王芳、杨传厚、宋红伟、白霞、王福华、赵婷婷七人的非法起诉书。如今在安达市看守所关押的七人,他们面临的是非法监禁、庭审。 黑龙江省安达市法院预计在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对被非法关押的绥化市大法弟子高锦淑、杨传厚、宋红伟、王芳、王福华、白霞、赵婷婷非法庭审。 黑龙江省绥化市法轮功学员高锦淑等七人面临非法庭审。其中杨传厚、王福华、白霞、王芳、宋红伟、赵婷婷在关押期间遭到不同程度上身体迫害。 黑龙江省安达市法院将原定三月二十八日对法轮功学员高锦淑、杨传厚、宋红伟、王芳、王福华、白霞、赵婷婷的非法庭审延期到四月十六日。据悉,法轮功学员聘请的律师对安达市法院法官说:还延期庭审?你们就撤诉呗。法官说绥化政法委总施压。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六日上午九点,黑龙江省安达市法院非法对绥化市高锦淑、杨传厚、宋红伟、王芳、王福华、白霞、赵婷婷七位法轮功学员开庭,法庭内外武警、特警戒严一直到路边,对旁听人员刷身份证的同时,还有人用手机对每个旁听人的身份证拍照。 八点钟,一辆载着高锦淑等七名绥化法轮功学员的警车开到安达市法院。据目击者第一时间看到,除高锦淑外,这些法轮功学员下车前,每个人的头上都被非法强制戴着黑头套,双手被戴着手铐。高锦淑因血压高达200,呕吐、昏迷导致站不起来,是由三、四个人架出来的。每个法轮功学员都被两名特警押送至法庭,杨传厚走在最前面,看到他原本很胖、很魁梧的人,经过半年的迫害,人已经瘦了几圈。 法庭上,几个法轮功学员面对着法官,每人身后站着两个特警,家属想看一看自己的亲人都看不到,被特警挡着。高锦淑坐在椅子上,由两个狱医(一男一女)拿着血压计等在护理,高锦淑用手顶着头,趴在椅子的围栏上,很难受的样子。法官曲艳春问高锦淑能不能坚持庭审,高锦淑说不行。 曲法官想继续给其他六名法轮功学员开庭,以后再对高锦淑开庭审理。律师们经过几分钟的商议建议法官七人一起开庭,否则对当事人造成压力。同时建议法官让高锦淑回家调养,要关在这里,到开庭时还是这样开不了庭。庭长到外面去商量,十分钟左右,法官决定休庭。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四日,黑龙江绥化市安达市法院对绥化市北林区七名法轮功学员高锦淑、王芳、王福华、白霞、赵婷婷、杨传厚、宋红伟又一次非法开庭,六名聘请的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了无罪辩护,整个庭审从早九点开始至晚八点结束,历时十一个小时。本次开庭的法官是曲艳春,公诉人是赵新芳、李义正,还有审判员、陪审员,两个书记员。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黑龙江省安达市法院对绥化市北林区七名法轮功学员高锦淑、王芳、王福华、白霞、赵婷婷、杨传厚、宋红伟非法下达了判决书,杨传厚、王芳、王福华、白霞、赵婷婷被非法判二年,宋红伟一年半,高锦淑一年。法轮功学员目前已经上诉。 申请已转至绥化市中级法院,家属去法院递交了上诉申请。 七名法轮功学员分别聘请的律师,也陆续到达绥化市中级法院阅卷,跟当事人见面,并递交了要求公开开庭的申请。本案开庭的主审法官是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焦洪涛。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九日王芳在安达看守所里边炼功,被看守所警察赵会刚、于义达、吴学明、沈国兴戴上沉重的脚镣,每天从早到晚都戴,睡觉时都不打开。 当时说给她戴十五天,可是戴了一个月,直到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日才给王芳解铐。(二零一九年八月九日)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二十三日,绥化市中级法院新指定的二审主审法官刘彦坤,到安达看守所分别提审绥化市北林区七名法轮功学员杨传厚、王芳、高锦淑等。刘彦坤跟每一个法轮功学员说,二审不公开开庭。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左右,黑龙江绥化市七名法轮功学员高锦淑、王芳、王福华、白霞、赵婷婷、杨传厚、宋红伟的律师,分别接到绥化市法院发的手机短信,短信只是发了此案的编码,说此案已结案,具体内容没说。 据悉,二审不开庭,有政法委在撑腰。当地政法委对法院施加压力,不让公开开庭,因为一系列不符合法律程序的违法行为不敢曝光,面对八位律师当庭为七名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他们感到心虚害怕,于是绥化市中级法院在十月一日前偷偷摸摸结了此案。 二零一九年九月底,法院在政法委的施压下,违背良知和职业道德,维持原判,法院把判决书送到高锦淑、王芳原单位。王芳被开除公职,停发工资及一切待遇;高锦淑因退休也被停发退休金。高锦淑、白霞、王福华、王芳、赵婷婷、宋红伟、刘秀莲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法轮功学员王芳、赵婷婷历经两年冤狱期满,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二日上午九点,走出哈尔滨女子监狱回到家中。 王芳,在经历了两年的冤狱迫害后,心力交瘁,出狱仅两个多月,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含冤离世,年仅五十四岁。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罚款;
非法拘留;
非法判刑;
手铐/脚镣;
非法提审;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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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黑龙江省绥化市高锦淑等七人的责任单位信息
黑龙江省绥化市市高锦淑等七人面临非法庭审情况补充
黑龙江省绥化市大法弟子高锦淑、杨传厚等面临非法庭审
黑龙江绥化教育学院副研究员高锦淑再被非法关押
黑龙江绥化市好教师王芳又被非法关押二月余
迫害黑龙江省绥化市王福华等八人的责任单位信息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77224.html#18111522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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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1)-375753.html#181013221038
黑龙江省绥化市白霞、王芳、王福华、赵婷婷、杨传厚被绑架
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白霞等五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
黑龙江绥化北林区恶警绑架勒索法轮功学员
家长信赖的好老师再遭绑架
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电话:
绥化市政法委: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西直北路党政办公中心B坐4楼 邮编:152000 区号:0455
庞洪峰(绥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8386006办
白坦然(政法委副书记)
闫斌(安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吕东风 8386276办 手机:13604550459 8348818宅
赵国学 8386280办
韩延军 8386273办 8317887宅
李晓滨 8386277办
初春龙 8386279办
李 枫 8386603办
郭向丽 8386286办
办公室 8386282
办公室主任 8386263
绥化市中级法院
地址:黄河北路 邮编:152000 区号:0455
刘彦坤(本案主审法官)
焦洪涛 (本案原主审法官)13836415555 0455- 8277555
马 国(院长) 8120666(办)
赵 辉 8316799(办) 手机:13304859900
姜立波 8310333 (办)
张 迪 8316633 (办)
吴 刚 8316999 (办)
李严龙 8278833 (办)
郭 华 8316916 (办)
李彦桦 8316899(办)
霍洪刚 8316761 (办)
刘景斌 8316789 (办)
市法院办公室
胡建峰 8316906(办) 手机:15774558013
市法院党组秘书室办公室:8316907
市法院督办室办公室:8316908
市法院档案科办公室:8316860
责任单位及恶人:
安达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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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会刚,
于义达,
吴学明,
沈国兴
兰西县公安局
北林区“610”
:
李剑飞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北安派出所
绥化市法院
:
焦洪涛
绥化市政法委
绥化市中级法院
兰西县拘留所
兰西县国保大队
:
容力(蓉丽)(蓉力)(荣立),
张涛
安达市检察院
安达市法院
:
曲艳春
更新日期: 2023年7月8日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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