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秀梅
简介:
陈秀梅(Chen,Xiumei),
女 ,
54岁 ,
黑龙江省哈尔滨双城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一月,闫善柱、陈秀梅夫妇到北京为法轮功讨公道,却双双被绑架、非法关押在双城第二看守所半个月,后被勒索六千元钱,才被放回家。那年,儿子小树鹏才七岁。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陈秀梅正在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单城镇中共恶徒陈福彬、范子林等六、七人突然闯进,强行将她非法绑架。陈秀梅被抓走了,连大衣都不让穿,在镇会议室遭到恶徒的暴打。十多天后,单城镇邪党恶徒陈少伍再次暴打陈秀梅,照脸上左右开弓,不知打了多少嘴巴,直到打累了才停下,休息十五分钟后再打,最后干脆把陈秀梅摁倒在地上连踢带踹。 时隔一年,闫善柱再次进京上访,被单城镇派出所恶警截回,再次关押在双城市第二看守所,后被劫持到哈市长林子劳教所迫害三年。闫善柱绝食抗议迫害,被劳教所野蛮灌食,导致他感染上重型肺结核病。 二零零三年,闫善柱结束三年非法劳教时,身体已被迫害得极度虚弱。可是为了维持家庭生活,他带病出去打工,不幸于二零零四年十月三日含冤离世,时年三十六岁。那年小树鹏只有十一岁。 爸爸的冤死,给小树鹏的幼小心灵蒙上了挥之不去的阴影,他只能把对爸爸的思念深埋心底,无法宣泄。他害怕再失去妈妈,恐惧感与日俱增。大约在十四岁的时候,他终于无法承受随时都可能降临的灾祸,精神失常了。虽然小树鹏和妈妈在一起的时候会好一些,但是迫于生活的压力,妈妈陈秀梅必须去外地打工,以维持艰难的生活。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六日,陈秀梅在打工期间粘贴法轮功真相资料时,遭人恶告,被绑架到哈尔滨香坊区分局国保大队,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劫持到哈市前进劳教所迫害。 亲属、邻居不敢将噩耗告诉闫树鹏,怕他承受不了这连续的灾难。可这并没有减轻他的精神上痛苦,爸爸没了,长期见不到妈妈,他在自家的墙壁上、棚顶、房门上、照片上,一次一次的写下:“爸爸我想您了”“儿子想妈妈,希望早日见到妈妈”“三人是一家”“永生永世不分离”“昨天差点冻死我” 等字句,让乡亲们看了,无不动容。 思亲的苦闷,压抑的绝望,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日,闫树鹏再度精神崩溃。 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仍被前进劳教所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有: 一大队:双城:杜亚敏,王亚丽,姜秀珍,梁艳,赵艳菊,马红霞,王敏,孙会敏,王晓菊,王冬丽,张百华,陈秀梅。 二零零零年一月,闫善柱、陈秀梅到北京为法轮功讨公道,证实法轮大法是好的,却双双被绑架,关押在双城第二看守所半个月,后被勒索六千元钱,才被放回家。那年他们的儿子小树鹏才七岁。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陈秀梅正在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单城镇恶徒陈福彬等六、七人突然闯进家强行将陈绑架。陈秀梅在镇会议室遭到暴打。最后干脆把陈秀梅摁倒在地上连踢带踹。 时隔一年,闫善柱再次进京上访,被单城镇派出所恶警截回,后劫持到哈市长林子劳教所迫害三年。因闫善柱拒绝放弃修炼,绝食抗议迫害,被劳教所野蛮灌食,导致感染上重型肺结核病。二零零四年十月三日含冤离世。那年小树鹏只有十一岁。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六日,陈秀梅在哈市打工期间被恶警绑架后被劳教一年半,劫持到哈市前进劳教所迫害。小树鹏长期见不到妈妈,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日,闫树鹏再度精神崩溃。 双城区单城乡政德村法轮功学陈秀梅,因居住外地、村支郎滨永两次打电话给陈秀梅问她在什么地方住,质问:你还炼不炼法轮功了?如果你还炼,你的子女当兵考大学都受影响,并且你的独生子女(因她唯一的儿子失去了)国家补助那笔钱也不给,以此类话相要挟。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三日,陈秀梅从外地回本村参加宴会。这时,郎滨永的丈夫本村村民陈伟佳未经陈秀梅弁许,在餐桌边用手机偷着对着陈秀梅照相,被陈秀梅当场责问后离开。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陈秀梅家闯进十多个警察,被非法抄家。之后,哈尔滨市阿城区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杨自横也赶来,绑架了陈秀梅。陈秀梅被关押在哈尔滨第二看守所(鸭子圈)。她因惊吓上火,吃不下饭,被送医治疗,孩子们每月都要给她送药。如今,陈秀梅也在面临第二次非法庭审。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出动大批警力,绑架了阿城区、双城区二十多位法轮功学员。事后,阿城区公安分局将刘淑珍、石左生、陈秀梅、李洪梅四人强行并案,构陷至阿城检察院,后构陷至阿城区法院。刘淑珍等四人于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日遭哈尔滨市阿城区法院第一次非法庭审。 法轮功学员刘淑珍、石左生、陈秀梅、李洪梅不认可阿城区公检法人员对他们的信仰的迫害,现已请律师及亲友做无罪辩护,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由于阿城区法院人员的阻挠,陈秀梅的律师一直没能够阅卷,因此律师无法知道检察院起诉的理由与证据,也不能够完全了解案件的整个情况。 阿城区法院法官决定四月十三日,对刘淑珍、石左生、陈秀梅、李洪梅四位法轮功学员视频开庭。 所谓视频开庭,即法庭现场,有律师、法官、公诉人、当事人家属,但是却没有最关键的人——当事人;当事人刘淑珍、石左生、陈秀梅、李洪梅还是在看守所,只出现在法庭的屏幕上。由于看守所摄像头摄像角度问题,当事人只能看到法官与律师,无法看到家属与旁听人员。律师必须通过视频软件与当事人对话。法官与公诉人听取当事人意见,也必须通过视频软件传送。由于不能现场表达自己意见,当事人为自己的辩护效果,都会受到很大影响。 按照规定,视频开庭必须经过当事人同意,但是现在在当事人及律师都强烈反对的情况下,法院仍然强行这种方式,这是对法轮功学员的又一种变相迫害。 二零二六年四月十三日下午两点,阿城区法院安排对四名当事人进行第二次视频庭审。然而直到两点半,庭审仍未开始,家属与律师均未得到任何解释。 在场旁听人员听到法院内部人员的私下对话:“当事人提审不出来。”意思是:当事人拒绝视频开庭、拒绝出庭,因此法院无法启动视频庭审。
迫害类型:
非法提审;
非法关押;
绑架/劫持;
非法劳教;
迫害亲属;
勒索钱财;
毒打/殴打 ;
骚扰;
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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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哈尔滨市(女子)第二看守所(鸭子圈看守所)
:
兰草
长林子劳教所
阿城公安局
:
杨自恒
双城市第二看守所
双城市单城镇
:
范子林,
陈少伍
阿什河派出所
阿城检察院
前进劳教所(前进戒毒所)
阿城区会宁派出所
单城镇派出所
:
陈福斌
阿城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26年4月20日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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