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萍
简介:
李玉萍(Li,Yuping),
女 ,
48岁 ,
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十余位法轮功学员到沈阳大东区小河沿东边的夏芳园参加晨炼,李玉萍从夏芳园回家,发现家中已被抄,并有蹲坑的警察看守。李玉萍只好躲到亲戚家暂避。三月二十二日夜,大东区国保大队、长安派出所、大东派出所出动二十多人、四辆警车、一辆面包车,劫持了李玉萍的二嫂当人质领路,挨个把李玉萍在沈阳的亲戚家搜了个遍,后在李玉萍的弟弟家绑架了她。 公安系统甚至给这次绑架案起了个故弄玄虚的名字“F321大案”。 “F321大案”由“专案组”专门负责,“专案组”由沈阳市国保和部份派出所抽调的警察组成,专案组办公室设在沈阳市看守所,专门对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实施酷刑折磨、刑讯逼供,迫害手段残忍。 其中,六十多岁的内蒙古通辽市法轮功学员赵淑云被迫害致精神失常。哈尔滨法轮功学员刘占海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五日在沈阳第一监狱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至少有十四名哈尔滨法轮功学员在沈阳被警察绑架。李玉萍在沈阳看守所被严刑逼供迫害,一直是高危状况,身体极度虚弱,一直需要人搀扶。 沈阳大东区法院将在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八日早八点半在沈阳大东区法院,对被绑架的十三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 面临被非法庭审的十三名法轮功学员分别是:刘占海(男,四十八岁,哈尔滨人)、赵淑云(女,六十多岁,内蒙通辽人)、李玉萍(女,沈阳人)、付辉(女,四十三岁,哈尔滨人)、刘金霞(女,六十多岁,哈尔滨人)、臧玉珍(女,六十岁,大庆人)、徐小艳(女,本溪人)、任秀英(女,七十二岁,哈尔滨人)、高秀芬(女,六十岁,大庆人)、刘亚荣(女,五十七岁,沈阳人)、王洪林(男,六十多岁,本溪人)、赵宏兴(男,六十多岁,哈尔滨人)、武秋彦(女,五十八岁,哈尔滨人)。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五日、十六日两日沈阳大东区法院非法庭审沈阳“晨炼案”被绑架的十名法轮功学员时,李玉萍坐不稳,身体往一侧歪,胸闷气短、说不出话。其他当事人的律师要求给李玉萍检查身体,法院人员把李玉萍带出法庭一会儿,又将她搀回来,法官陈壮威称: “李玉萍身体状况良好,继续开庭。”后来法庭对李玉萍非法判刑三年半。 因李玉萍身体非常虚弱,不能自己行走,经几处医院检查,都确诊为胰腺癌,迫害者为了推卸责任,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下旬将李玉萍释放回家,但仍安排人员二十四小时监控她。 李玉萍回家后,吃什么吐什么,连喝水都吐。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四日,李玉萍含冤离世。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提审;
监视/跟踪;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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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东区公安分局
沈阳市看守所(沈阳市第一看守所)(于洪造化看守所)
大东区法院
:
陈壮威
更新日期: 2015年3月13日 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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