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爱珍
简介:
卢爱珍(Lu,Aizhen),
女 ,
62岁 ,
广州天河员村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上午九点多,四位六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陈梅、李永华、叶翠芬、卢爱珍,被广州天河中共警察绑架并抄家,之后被关入广州谭岗洗脑班,洗脑迫害三个月之后放回。 被洗脑迫害期间,四位老太太被恶警哄骗,说什么内定了就送“学习班”处理,“转化”并写了悔过、揭批等五书后就会放人,在洗脑期间,四位老人被迫害的痛苦不堪,都出现了各种身体不适的状态,家人天天为她们担惊受怕。 回家半年后,近日四位老人突然又接到天河区法院通知,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七日将对她们非法开庭。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天河员村街道办事处、员村司法所、员村昌乐园居委会、片警因诉江多次到法轮功学员卢爱贞家骚扰,并照相和逼迫签字,威胁不签决裂书就送脑班。具体参与者:员村昌乐园居委会书记:赖玉容,荻成兰。 卢爱贞女士被迫离家出走。 卢爱珍,今年六十二岁,家住员村二横路昌乐园小区,二零一二年十月,被恶警绑架至广州市洗脑班约三个月。二零一三年十二月,被天河法院冤判三年缓五年。二零一五年七月,实名控告江泽民,几个月后,被昌乐园居委会、员村司法所等找其约谈,逼其签字,扬言,不签就送洗脑班。卢爱珍被逼流离失所。后被恶人劫持到女子监狱。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洗脑/送洗脑班;
骚扰;
威胁/恐吓;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广州市各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广东广州市法轮功学员卢爱珍被劫持到女子监狱己半年
广州市天河区610对诉江公民的洗脑迫害
广州天河员村卢爱贞因诉江骚扰离家
广州四位善良老太突然被法院通知开庭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的相关单位与负责人 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地址:天河东圃桃园西路明镜路一号,开庭是在七楼31庭。 法院院长:陈陆根 审判长: 梁 皓 陪审员:王小珍 书记员:黄慧敏 广州市天河区法院执行人员: 欧阳浩贤、梁皓、梁夏生、陈俊雅、廖敏、张昊、林 瑶、李菁菁、郑昕、丁卫红、梁晓文、张 励、曹之华、刘铭轩、区倩慧、陈敏、麦英杰 法院一庭:郑楚 刘丽萍、汪翔、林小红、黄慧敏 天河区政法委: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天河区机关大院区委,邮编510655 天河区政法书记:林赛龙 天河区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长: 吴煜昇 广州市天河区区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610头目:张文坚 天河区公安分局: 国保大队头目: 徐青松、徐东明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员村派出所电话:02038690346 02038690190 居委会电话:02085550377 天河区政法委的相关人员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 天河区政法委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天河区机关大院,邮编:510655 电话:020-38622192、38624121、38622191 传真:020-38623245 E-mail:zfw-bgs@thnet.gov.cn 黄彪, 天河区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谢伟, 政法委书记(前任) 周少飞,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防范办主任 欧伟光,政法委副书记、防范办主任(前任) 李明, 政法委副书记 王和维,政法委副书记 欧志雄,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张志坚,前任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前任) 邓丽娟,天河区防范办公室主任 全晓文,天河区防范办一科科长 防范办其他成员:陈长毅、邓洁萍、曾文昌、林海光、郑鹤昕等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天河区公安分局
天河区“610办公室”
天河区政法委
天河区法院
广州谭岗洗脑班
员村昌乐园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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荻成兰,
赖玉容
更新日期: 2019年3月22日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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