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海萍
简介:
于海萍(Yu,Haiping),
女 ,
年龄未知 ,
辽宁省抚顺市法轮功学员,在抚顺钢厂做会计工作。二零零二年八月十六日晚八点多,法轮功学员于海萍和另一同修出去发真相资料、贴真相不干胶,在抚顺一中附近被不明真相的群众构陷,由抚顺市望花区公安分局110绑架,当晚被送到抚顺市望花区光明派出所。十七日送到抚顺市(小白楼)看守所,六月二十九日又被送往沈阳马三家非法劳教三年。 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到二零一二年,抚顺市望花地区被现任和平派出所任副所长张忠胜绑架、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卢丽萍、王桂兰、金宝纯、付明杰、乔克福、朱学敏、张杰、徐春霞、于海平、鲁彩华、蔡伟、王敏、黄培东、田金玲、吴丽贤、汤素香等。他还用流氓手段威逼、恐吓、欺诈、抢劫大量现金和金银首饰等财物占为己有。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中午,望花区法轮功学员左玉华、刘邵军、吴丽贤、、周树华、季雅萱,还有于家三姐妹,于海萍、于海秋、于海兰,遭建设派出所警察绑架。当日下午,左玉华,刘邵军,吴丽贤,刘春兰家被抄(五千二百现金被盗走),家里的书,计算机,打印机等个人财物被全部抄走。家属问派出所为甚么抓人,派出所李姓警察说是国保让抓的。建设派出所长郭光、中队长刘洋、副科长于博应负主要责任。 近日得知:当时,十人在看守所体检时都被扒光衣服,还让脱裤头,他们没有脱裤头,每人都被抽了两大管血。男大夫检查身体透视,警察在旁边屋都能看见。(五月二十九日) 望花区法院于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一日在南沟看守所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于海平。 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去年下半年对法轮功学员刘春兰、刘邵军、于海萍各非法判刑两年半,勒索罚款五千;对于海兰非法判刑一年半,勒索罚款三千元。 于海萍、刘春兰、刘邵君均上诉抚顺中级法院,家属均已聘请律师为其辩护。 律师依法向辽宁省高级法院提出刑事申诉。请求依法再审撤销抚顺市中级法院刑事判决书,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刑事判决书,改判申诉人于海萍无罪。律师5天前接到短信回复,其申诉案案件已分配承办人。目前案子由抚顺市中级法院法官田水春负责。 二零一九年至二零二零年一月,仍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第十二监区。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三日回家。 目前(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辽宁省抚顺市社保部门违法停发了于海萍、于海兰姊妹俩的退休金。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抽血;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累计被冤狱七年半-吴丽贤遭受辽宁省女子监狱折磨
辽宁省抚顺市社保部门违法停发于海兰、于海萍退休金
辽宁女子监狱十二监区对法轮功学员的残忍迫害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14332.html#20102723742
辽宁抚顺法轮功学员于海萍向辽宁省高法申诉收到回复
辽宁抚顺法轮功学员于海兰、李翠红已投入监狱
辽宁省抚顺市刘春兰、刘邵军遭诬判
辽宁抚顺大法弟子于海兰、李翠红已被劫持入狱
二零一九年一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80117.html#1916231923
辽宁省抚顺市徐桂荣等六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
辽宁省抚顺市法轮功学员刘春兰遭非法批捕
抚顺十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扒光衣服体检
辽宁抚顺市警察绑架十位法轮功学员
辽宁抚顺市恶警张忠胜犯罪记录
辽宁抚顺望花区部份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
相关单位及个人:
于海萍案子法官沈忠 024--57719282 18641382905
责任单位及恶人:
抚顺公安一处(抚顺市刑警大队)
:
彭越
抚顺市公安局
:
魏振兴
抚顺市看守所(南沟看守所)
望花区和平派出所(雷锋派出所)
:
张忠胜
望花区建设派出所
:
刘洋,
于博
望花区法院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更新日期: 2024年11月30日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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