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华
简介:
王玉华(Wang,Yuhua),
女 ,
59岁 ,
黑龙江伊春市南岔区法轮功學員。原贮木场职工。王玉华因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八月被劫持到佳木斯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二年又被非法判刑,在哈尔滨女子监狱遭受七年迫害。 王玉华因为坚持“真善忍”信仰,十三年来遭受种种迫害:在劳教所被剥夺睡眠时间、强迫长时间做奴工、吃鸡饲料、限制大小便时间;在监狱被酷刑逼迫“转化”,戴械具、体罚、打骂、不许吃饭、喝水、睡觉、扒去棉衣冷冻、跑步、毒打、电棍电…… 伊春市法轮功学员王玉华,拒绝做奴工被二监区大队长杨华电棍电、打嘴巴子。王玉华后被转关到九监区。二零零五年四月份左右,狱方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行采血,恶警贾文军、张秀丽、彦玉华利用犯人把王玉华等架到办公室,一个男恶警踩着王玉华的脸,贾文军按着王玉华,还有一些犯人协助,王玉华被抽出去一大管血。 二零一零年七月,王玉华出狱回家,养老金仅领了一个月,就被南岔区社保局停发。 王玉华到南岔区社保局询问停发原因,南岔区社保局人员说是劳动局给停发的。之后,两机构互相推卸责任,并无理要求王玉华写不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被王玉华拒绝。 三年时间,王玉华多次去社保局、劳动局讨要工资未果,于是将南岔区社保局告到南岔区法院。南岔区法院民事庭于二零一三年四月一日开庭,被告南岔区社保局没有出庭,同时也没有代理律师,王玉华一审胜诉。 接着,南岔区社保局上诉到伊春市中级法院。伊春市民事庭于二零一三年六月六日上午开庭,判决结果是:维持一审判决。 二零零二年八月三十日,张桂兰和朱相芹、周秀丽、王玉华等共九位法轮功学员被一同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张桂兰被非法判刑五年六个月。张桂兰曾患有乳腺癌,女子监狱拒收,南岔公安局副局长马庆吉、看守所副所长杨光辉、和一个姓孟的狱医,用现金和一些山货贿赂女监的狱警把九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劫持进了监狱。
迫害类型: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
体罚 ;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毒打/殴打 ;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打骂;
电刑 ;
非法劳教;
绑架/劫持;
非法判刑;
不准上厕所;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女监奴役法轮功学员 连少女也不放过
屡遭酷刑 伊春市妇女面临被强拆房屋
以信仰为由剥夺养老金 伊春市社保局被告败诉
责任单位及恶人:
佳木斯劳教所(西格木劳教所)
哈尔滨市女子监狱
:
张秀丽
哈尔滨女子监狱(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
颜玉华 ,
贾文君 ,
杨华
南岔区社保局
更新日期: 2013年11月3日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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