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建华
简介:
叶建华(Ye,Jianhua),
男 ,
年龄未知 ,
上海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二年十月底六位上海法轮功学员被中共警察于深夜闯入家中绑架,目前有五位法轮功学员已经走出看守所,但朱裕梅女士仍被劫持。 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晚至十一月一日凌晨,长宁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国内安全保卫处联合北新泾派出所,动用了大量人力物力,从下午至第二天凌晨四点多,跨省份(从上海到江苏)跨区域(从浦东、虹口到松江),分别绑架了六位法轮功学员,他们分别是:松江的赵贤六、浦东的叶建华、朱裕梅夫妇及他们五岁的女儿,浦东的李晶及她八岁的儿子,浦东的兰立志(当时正在李晶家做客),虹口的鲍德聪。 叶建华在上海振华重工工作,为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太太朱裕梅为家庭主妇。 叶建华和朱裕梅夫妇,先生是在南通出差时被其领导出面约见,后被跟随的国保警察绑架回上海的,据悉当时警察有动手打人;太太是晚上正在家里带孩子时,听到有人敲门,打开门后,一大群男人闯入房间,小姑娘当时就吓得直哭,后来孩子一提警察就往旮旯里躲。据孩子回忆,当时警察有用一黑色物体对准朱裕梅的头部。
绑架后,他们被非法关押在长宁区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除朱裕梅外,其他五位法轮功学员走出了看守所,其中赵贤六、李晶、兰立志有请律师介入。朱裕梅后由先生帮助请了律师。近期朱裕梅的律师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被南汇检察院驳回,目前对此学员的绑架案由南汇检察院转到了浦东法院。 二零一三年五月底六月初,长宁国保通过电话和信件的方式,通知五位法轮功学员到长宁公安分局拿所谓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和“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同时退款和退还当时他们拿走的物品。 然而,当时被强行从家里拿走的物品,除极少的几件外(有些已损坏或缺少连接线等部件无法使用、有的折旧明显),李洪志师父法像、大法经书和大部份个人物品都未被归还,警察的借口是有法轮功的内容,其中包括高、中端的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电子书、手机、移动硬盘、U盘、文具和一部份现金,等等。未归还的物品被列在一张盖有“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国内安全保卫处”印章的“物品清单”上(之前法轮功学员未拿到过物品清单)。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上海法轮功学员二十年遭迫害情况综述%EF%BC%882%EF%BC%89
上海法轮功学员朱裕梅被劫持逾半年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退还大法弟子物品的警察:
负责人:王俊,电话:021- 62906290转国保;
警察:沈晓磊,手机:13061996102;电话:021- 23039463;
还有一个不知道姓名的年轻警察
责任单位及恶人:
长宁区610
浦东新区检察院
浦东新区法院
北新泾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0年4月19日 14: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