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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艳华

简介:
郭艳华
(Guo,Yanhua), 女 , 50岁 , 山东金乡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三年五月四日上午,丰县警察闯入常店镇法轮功学员家中,绑架六名女性法轮功学员:丰县的姜群、孙美英;山东金乡的郭艳华、刘巧珍;沛县的司秀丽、连云港的李新荣,六位女士均被非法抄家,被非法关押在徐州市看守所。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丰县法院在超出法律规定的关押期限下,对刘巧珍、郭艳华、姜群、孙梅英、司秀丽、李新荣六位法轮功学员进行了第一次非法庭审,无果。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日,丰县法院再次在超出法律规定关押期限下,对刘巧珍等六位法轮功学员第二次非法开庭,依旧无果。

刘巧珍、郭艳华等五名法轮功学员至今(二零一四年六月)已经非法关押一年零一个半月。

江苏丰县法院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对孙梅英、姜群等六名法轮功学员下了判决书,非法判孙梅英八年、司秀丽七年、郭艳华五年、李新荣五年、姜群四年零六个月、刘巧珍四年。下署审判长谢福志、审判员郭新、陪审员王涛、书记员王道义。

徐州丰县恶警非法监听法轮功学员的电话,于二零一三年五月四日绑架孙梅英、刘巧珍、郭艳华等六名法轮功学员,当时警察抢走他们身上的现金、存折及钥匙和法轮功真相资料。

二零一三年五月四日到十二日,国保队长苏敏、610副主任马本营指示恶警王国华、王卫华等在丰县一宾馆内对六位法轮功学员刑讯逼供、构陷:六十三岁的法轮功学员孙梅英,多次遭拳击其肩胛部位;刘巧珍(女,四十四岁)遭王国华等恶警连续三天三夜不让睡觉,用灯泡炙烤(第一次庭审供述),受酷刑详情待查;郭艳华遭恶警从其颈部灌凉水,并猛抽其耳光,掐其大腿内侧大面积瘀紫,至徐州看守所关押体检时仍大面积瘀紫。恶警威胁扬言:庭审时若说出,将对其家人报复。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抄家非法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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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江苏省丰县派出所所长:程科茗 警号:236126 0516-89155561 13914809296 此人负责审讯
接待家属科员:王卫华 警号:236648 电话不详
江苏省丰县开发区派出所监督电话:0516--89155031 服务热线:0516--8955560
江苏省丰县看守所: 0516--89200051(工作时间) 051689155260(非工作时间)
刘强 看守所长 89155261 13952290768 89285655
驻所监察室:0516--89200050
江苏省丰县法院刑事庭审判长 谢福志:13952217798
马本营 610驻局副主任 89208313 13802019023
奚兰芬 副教导员(女) 89155299 手机短号:511067;办内线:65299
89155295 15952211869
苏敏 国安队长 68603891 13912012009;13905229500
89155291 13705228137 此人负责本案

责任单位及恶人:
徐州北山看守所地址:徐州北山看守所<br>
徐州市丰县法院 : 谢福志王涛王道义郭新
丰县公安局 : 王国华王卫华苏敏
徐州丰县610 : 马本营

更新日期: 2015年3月8日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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