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桂英
简介:
邓桂英(Deng,Guiying),
女 ,
73岁 ,
云南昆明市化工原料公司退休职工。一九九七年六月走入法轮大法修炼。罗民湖、朱玉莲、李世霞、邓桂英、高琼仙、吕长英等六位老年法轮功学员,日前(二零一五年七月)将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分别寄给最高检察院或最高法院。通过上网查询两高都已签收。 他们在控告状当中陈述:“法轮大法至今已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使上亿人身心受益。我们修炼前一身的病痛是法轮大法给了我们身心的健康和快乐,我们按真善忍做好人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然而江泽民在任职期间对法轮功信仰群体实施的灭绝政策,对我们这样的老人也不放过。被关押、被劳教使我们和亲人十六年都在痛苦和担惊受怕中煎熬。正是在江泽民策划、指挥下,才导致我们遭受了难以承受的绑架、关押、劳教和判刑等迫害,致使身体和精神遭受了巨大的伤害。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为捍卫公民的合法权利,更为中华民族免于沦陷道德崩溃的泥淖,要求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追究江泽民的罪责,将其绳之以法。” 以下是邓桂英女士叙述自己遭迫害的事实: “我曾被非法判刑三年、绑架四次、抄家一次。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一日下午,昆明市中院对我和朱玉莲非法开庭,当庭对我诬判三年,朱玉莲两年。我们都要求上诉。然而云南省高院依然维持原判。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我被强制奴工,缝钱包,串珠绣,每天早上六点到晚上十点半,做不完还要罚。我在监狱两年多的时间只给洗了三次被子。二零一一年六月十六日我才从监狱获释。” 邓桂英退休前的身体很不好,她看到邻居一位原先瘫痪的人,突然能站起来了,非常惊讶,就问有什么灵丹妙药。邻居告诉她修炼了法轮功,从一个瘫痪的病人变成一个健康的人了。邓桂英听后顿时表示自己也要炼,于是就跟着邻居去工人文化宫的炼功点炼功,不到一个星期,身上的病也都不翼而飞了。邓桂英也走入了弘法的行列,将大法的美好主动的弘扬给更多的人。 二零零一年,前吴井路居委会主任李玉珍找到邓桂英,叫她交出大法书,单位工会主席魏兰英、保卫科胡代高也来找她,叫她不要炼了。邓桂英说:“我炼法轮功身体好了,这么好的功法怎么不让炼呢?”依然坚持修炼。 东站派出所的三四个警察也跑到邓桂英家,叫她儿子管着邓桂英,还让她儿子写个保证书,保证管着邓桂英不让出去。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六日大年初五,上午九点多钟,邓桂英和法轮功学员朱玉莲到昆明市小板桥织布营村向当地民众赠送大法真相资料《大拜年》、《晨曦》、《天赐洪福》、《九评共产党》,被一个不明真相的保安给阻拦住,随即将他们带到小板桥派出所,半小时后官渡区国保大队的冯军就带着一个警察赶到,对他们非法搜身、照像,将他们分开关押。 当天下午三点多钟,冯军带着一男一女两个警察到邓桂英家里抄家,抢走了大法书,还有炼功磁带、法轮大法好的书签。抄家后将邓桂英送到官渡区看守所非法关押。 昆明市检察院对邓桂英非法逮捕,八月十一日下午一点,昆明市中院对邓桂英和朱玉莲非法开庭,在送去中院的路上,警察给她们戴上黑头套,还将她俩的两手反铐在车子上。 此次开庭的审判长姓朱,公诉人姓吴,当庭对邓桂英诬判三年,朱玉莲诬判两年。她们都不服判决,要求上诉。然而云南省高院依然维持邪恶的原判。十一月二十八日,邓桂英和朱玉莲一同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邓桂英被关进九监区,每天从早上七点到晚上十一点,整整十六个小时逼迫她坐小板凳。每天只让上四次厕所,还要逼迫她写所谓的思想汇报,强制放弃信仰。四个月后她被分到第四监区强制奴工,缝钱包,串珠绣,每天早上六点到晚上十点半,做不完还要罚。邓桂英在监狱两年多的时间只给洗了三次被子。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六日,邓桂英从监狱回家。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邓桂英和法轮功学员李世霞一起到昆明晋宁城向世人赠送神韵光盘、真相小册子,被两个保安绑架。上午十一点多,将她们带到晋城公安局,两个警察守着她们,把她们包里的真相小册子、护身符、《九评共产党》、《全球公审江泽民》的资料全摆在桌上,她们就对一批一批的警察说:“快看看这些资料,我们就是来做这事的!你们赶紧看看!”警察看完了就悄悄的走了,什么也没说。等到当天下午四点多,警察对她们说:“你们回家吧!”她们俩就回家了。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上午10点左右,昆明市六名法轮功学员:朱玉莲(57岁)、李世霞(66岁)、瞿月仙(80岁)、高琼仙(78岁)、吕长英(76岁)、邓桂英(73岁),在晋宁上算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两辆警车把她们绑架到晋宁派出所,接着带到晋宁医院,对她们搜身、照相、全身各部位检查一遍、脱光衣服透视、B超,每人抽一管血等;随后,又把她们带到昆明市公安局,又重复一遍体检,每人又被抽一管血,折腾到25日,带回公安局。 最后70岁以上的4名学员,家属去要人,每家交了罚金2000元后,以「取保候审」放回家,她们如今都感到头晕、难受;朱玉莲和李世霞拘留于昆明市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九日,法轮功学员瞿月仙、高琼仙、吕长英、邓桂英四人,接到云南省晋宁县公安局的《认定意见通知书》,显示晋宁县公安局人员不了解法轮功,不明真相,被中共谎言欺骗。於是她们四人写了一份“重新认定”的要求(讲清法轮功的真相)和一份有关法律的劝善材料交给了晋宁公安局。
迫害类型:
逼迫放弃信仰;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非法判刑;
坐小板凳 ;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抽血;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参与迫害-昆明国保支队长张亚明遭恶报
昆明市中级法院历年对至少120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昆明市朱玉莲等五人被非法起诉
昆明法轮功学员向警察讲真相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35792.html#161020234
云南昆明朱玉莲等六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云南朱玉莲、李世霞、邓桂英三人被迫害经历
相关单位及个人:
当时公安局通知家属的电话:13908844496
当时非法审讯人员:王丽萍、江某(警号55331)经办:李伟(警号01790)其它经办:警号0035 0045 0036 0002
2016年9月27日早
责任单位及恶人:
昆明市公安局
东站派出所
官渡区公安分局
:
冯军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昆明市中级法院
:
朱正渝
晋宁县公安局
昆明市检察院
官渡区看守所
云南省高级法院
更新日期: 2021年6月9日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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