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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卫国

简介:
李卫国
(Li ,Wei Guo), 男 , 62岁 , 通城县北港镇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七日,法轮功学员李卫国正在帮别人整秧田,通城县国保李英灿一伙将他绑架,抢走师父法像、大法书和一些数据,李卫国被非法拘留四日。回家后,五月二日,村书记李幼明到李卫国家门口,承认是他自己到县城举报的。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九时,通城县610、北港镇政府人员四、五人、镇派出所三人,还有本村书记李幼明。一伙近10人抢走李卫国的一叠材料等,将李卫国劫持到县城医院检查身体,企图非法关押。县城医院医生说,此人身体状况不能关押。他们将李卫国劫持到看守所、拘留所,那里又以“人满”拒收。最后,李卫国被戴着手铐带到邻近县城的五里派出所,当时只有一名女警察值班,做不了主,国保警察强制李卫国戴着手铐按下“取保候审”的手印,然后,把李卫国送至城西车站附近,拦一辆北港小四轮将李卫国带回家。

李卫国被绑架是村书记李幼明恶意构陷。此前,李幼明还自己承认恶意举报过李卫国。那是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七日,李卫国正在帮别人整秧田,通城县国保李英灿一伙将他绑架,抢走师父法像、大法书和一些资料,李卫国被非法拘留四日。回家后,五月二日,村书记李幼明到李卫国家门口,承认是他自己到县城举报的。另外三名法轮功学员因到过李卫国家,后遭绑架和非法关押,都是李幼明参与构陷的。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上午,北港镇桂家村妇联主任杨炯姣带着北港派出所所长葛旭伟和另一警察到法轮功学员李卫国家骚扰,下午和晚上北港派出所又两次到他家骚扰。但李卫国不在家。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上午九点多,北港镇桂家村书记李幼明打电话给桂家村石家屋法轮功学员李卫国,要他当晚与他儿媳妇去他家一趟。李卫国问有甚么事?书记说来坐一下没甚么事,说没甚么事又有一点事。李卫国回答就他一个人去就可以了。

李卫国后来一想,不能听他的,晚上就在外没回家。因他没回家,李幼明又到李卫国家把他儿子、媳妇及亲属的名字写去了,并说搞不到李卫国就要搞他的家人;如果不配合,要李卫国家过年都不得安宁。

此次对法轮功学员李卫国的骚扰,北港镇政府与派出所都有人参与了。北港镇桂家村会计黎伯熬口出狂言,恐吓说今晚全县都在行动,还要到大坪乡去抓炼法轮功的人。


迫害类型:
恶人举报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私闯民宅绑架/劫持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敲诈/掠夺/破坏财物手铐/脚镣违反办案规定,强制按手印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湖北咸宁市李卫国今年三次被迫害
湖北通城县610纠集恶人绑架、骚扰法轮功学员

责任单位及恶人:
通城县公安局通城县公安局局长饶杰13907246159、内部电话18995828588<br>电话号码(区号:0715)<br>通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主要负责人:<br>大队长黎成刚:13972844288 4327947(办电) 4327588(宅电)<br>李英灿:18271136305<br>张定二:18995828358<br>通城县国保大队0715-4322491(办)<br>李文翔 通城县国保大队恶警<br>杨雄 通城县国保大队恶警0715-4328918(办)<br>李超 通城县国保大队恶警 : 李英灿
通城县国安大队
通城县610区号:0715-,邮编:437400<br>通城县610办公室:4354610<br>熊林清 通城县610头目 13807244637 0715-4351513(办) 0715-4320599(宅)<br>徐平 通城县610成员 15997950688 0715-4351513(办)
通城县五里派出所
通城县北港镇政府 : 杨炯姣黎伯熬李幼明
通城县北港镇派出所 : 葛旭伟

更新日期: 2014年1月5日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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