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仙
简介:
李桂仙(Li,Guixian),
女 ,
68岁 ,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法轮功学员,勐腊县幼儿园教师。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功。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上午,在勐腊县公安局副局长兰永刚带领下,张伟、张贤、康世恒、潘建荣、罗程、马军(公安国保)及新城社区主任岩坎腊、副主任刁林斌等20多名人员闯入李桂仙家非法抄家,抢劫走手机(两部)、全部大法书籍资料、复印机、订书机、一台笔记本电脑(笔记本电脑是儿子的,他们归还时已坏,不能使用)。 李桂仙被绑架到勐腊县国保大队审讯迫害了三天,后非法关押在勐腊县看守所构陷九个多月,遭国保大队教导员余礼及张伟、张贤、康世恒、潘建荣、罗程、李峰等多名警察继续轮番审讯。在这期间他们还搞株连,在四月十六日把她丈夫温源勇也绑架到勐腊县看守所关押审讯一个月;还把她大儿子温海涛绑架到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审讯、威胁、恐吓了一天;又对她次子温海潇多次骚扰和威胁。 李桂仙被非法判处了三年的有期徒刑,于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五日被带脚镣绑架到云南省开远女子监狱,次日又绑架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在监狱,李桂仙遭严管迫害期间,有2—3个杀人犯、贩毒重犯来监视,不让她与任何人接触或者讲一句话,在炎热的气候下,一周只允许洗一次澡和衣服,使全身发臭的不可闻。狱警每天强制法轮功学员从早上七点钟坐在一个小硬凳子上,并一个姿势一直坐到晚上十点半才让睡觉。使所有法轮功学员身心受到严重的摧残。严管结束下队后,法轮功学员仍然受到不公的对待,做苦力,随时都有2—3个重刑犯来监视,每天从早上七点左右开始在车间劳动至中午,匆匆吃完饭后又继续劳动至晚上九点才回监舍。每天除一个小时吃饭外,最少劳动十三个小时。李桂仙本来健康,被强制每天要吃三次不明药物。有一次她就是不吃,把药吐掉了,被监视她的犯人发现了,就去警察那告发,就被严惩,扣了三天的产量。 李桂仙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出狱。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法轮功女学员李桂仙(68岁)、邰惠(55岁),二零二五年四月九日遭非法抄家、绑架,她们被非法关押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看守所,遭非法逮捕,至今近五个月。李桂仙老师的孩子去探视,被看守所拒绝。看守所地址在云南省西双版纳景洪市。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煽动对大法弟子的仇恨;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云南傣族自治州二位法轮功女学员遭绑架逮捕
西双版纳姜红凌、李桂仙被绑架一月余
相关单位及个人: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公安局:
地址:景洪市清泉路10号,邮编:666100
办公室:0691-2168072
办公室传真:0691-2733110
局长黄新
常务副局长赵小福
副局长自巍
国保大队队长吴云13988149329 18908819329
警察童伟青13988149185
便民服务中心服务电话:0691-2126598
纪委督察监督投诉电话:0691-2168013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检察院
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勐腊镇曼它拉路348号,邮编:666300
电话及传真:6912147868
检察长王宏明
检察员:罗亚梅 (参与构陷法轮功学员赵晨宇)
勐腊县法院:
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勐腊镇山榕路与纳西路交汇口,邮编:666300
办公室:0691-8122340、15924678797
立案庭:0691-8124683、0691-8124123、15012156548
院长杨兴胜 电话:6918122377、13578101756
法院副院长徐皓139881988986918122109办公室电话及传真6918122340
法官:杨建伟13320489556、0691-8125567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赵晨宇)
责任单位及恶人: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公安局
勐腊县看守所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
:
兰永刚
勐腊县城镇派出所
:
李峰
开远女子监狱
傣族自治州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5年9月12日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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