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朝坤
简介:
吴朝坤(Wu,Chaokun),
女 ,
41岁 ,
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吴朝坤是昆明市东川区拖布卡镇大荒地村新厂沟小组14号村人,在东川区铜都商场经营一家服装店。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日下午四点钟左右,东川区新村派出所警察陈华林带着七、八个便衣突然闯进法轮功学员吴朝坤的服装店里,一轮翻箱倒柜后,把她的大法经书、《明慧周刊》、《正见周刊》等搜出来,全部扔到地上,其中一个叫陈光琳的警察还用脚不停的践踏。吴朝坤警告他;不准践踏她的大法书,却被他打了她头上一下,她的商户邻居连声说:大哥,不要打了,她又没有做坏事。吴朝坤说:法轮功教人按「真善忍」做一个好人,我犯甚么罪了? 警察们将吴朝坤的大法书扔到地上之后,还让她用手指着给他们拍照,她没有配合。警察陈光琳打电话叫来三个警察,他们叫她把店门关了,有人来买衣裳,他们就说「不卖了」,让周围的邻居把她的东西收进店里,不断催促她赶快关门。他们打她的时候,商店外面围满了左邻右舍,几个邻居还进来劝说:「大哥,算了嘛。」可是他们却不承认。 警察们逼迫吴朝坤上他们的车,到了她家。进了门,一个警察说:「一切与法轮功有关的东西赶紧拿出来。」她回答说,「甚么都没有!」这时,一警察看到门上贴着「法轮大法好」的不干胶,便对其他说:「要不要把这个弄掉?」其它警察没说甚么。大约过了一会,他们叫她拿上身份证,将她劫持到东川区新村派出所。 进了派出所,见到人吴朝坤就给他们讲法轮功真相,告诉他们「法轮大法好」。有一些人明白了真相,没有为难她。到了晚上八点多,三个警察非法讯问她,她说:我告诉别人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多了解大法,不要跟着骂大法。我告诉人们要做好人,要为善,我犯甚么罪了?他们甚么也没问出,她也不配合签字,当晚他们用手铐铐了她一夜。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一日下午,警察又打印了一些东西让吴朝坤签字,她在其中搜查清单上签了字,她拒绝在诬蔑大法的纸上签字。警察吓唬她说,如果不签的话,要判多少多少年。当晚九点,八、九个警察将她劫持到拘留所,说要关她十二天。在去拘留所的路上,她问他们:「你们和法轮功有仇吗?」一个警察说:「为了饭碗。」她说:「你们是警察,不是共产党的杀人工具。请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他们谁也没有说话。 一进拘留所,吴朝坤身上的所有东西都被搜光。进去之后,她不断给里面被关押的人员讲真相,告诉他们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一个人找来一块石灰,她就在门上写:「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全世界都知道!世界需要真善忍!有了真善忍人心才会变好,道德才会回升。」那些在押人员一遍接一遍的念着,有一老警察开门让她去倒垃圾,他站在那看她写在门上的「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不知看了多少遍。 有几个因打架被关进去的小伙子,一到吃饭时就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第四天,吴朝坤被换到另外一个房间。当她一炼功,里面的警察就骂她、威胁她:再炼就要关你禁闭,就要把你铐在树上。后来,她母亲和哥哥去看她。他们告诉她哥哥,说她在里面炼功。她母亲说:「炼功又不犯法,你们把她关在这里,是你们在犯罪。」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四日,吴朝坤被关在拘留所,东川国保大队队长徐永林、张开礼,带着新村派出所,两个警察和拖布卡派出所所长和教导员,大荒地村主任黄晶晶等七人,说是要「帮教」她,叫她不要炼法轮功,中共不允许的。她说:「法律赋予公民的信仰自由,没有任何一条现行法律制度提到不允许公民修炼法轮功的,我炼法轮功没有犯法。」 国保大队警察张开礼重复中共谎言:「法轮功自焚。」她说:东川那么多人修炼法轮功,有谁自焚了?自焚是假的。中小学教科书里的全是毒害青少年的。是中共在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是中共判了那么多法轮功学员的刑。接着,她讲了天安门自焚假案的真相。他震惊了。拘留所所长马上进来骂她。她说:你们迫害我,我出去要把你们的罪恶曝光,让全世界都看清你们的罪恶。全世界都有民权,就我们中国没有。在中国,有冤无处诉,共产党才是邪教。 第二天,婆婆、公公、六岁的儿子、姑子和她丈夫来看她,拘留所所长对她公婆说她不配合他们,说她三点钟就起来炼功,不服从管理,不穿监服。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早上九点,吴朝坤结束非法拘留的日子,狱警们催促她赶快走,她走到大门口,觉得不对,又返回去质问他们,经过一番理论,他们才勉强开具了一张解除非法拘留的证明。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当天下午两点,吴朝坤和弟弟就去派出所要她的大法书和身份证,警察说被国保大队的拿走了。她们又去国保大队找到徐永林,徐永林说三天以后再来找他。到七月二十六日早上八点,她们去了国保大队找到徐永林,徐永林推脱说:「找我干甚么。」她就跟他讲大法的美好,叫人做好人,他竟说:「不要跟我讲这些,我是个领导,我要(成)好人了,我怎么当领导!」直至最后,他也没有将大法书籍归还给她。 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国保大队、新村派出所一伙人,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六日闯入吴朝坤家中非法抄家,抢走了吴朝坤用以修炼的法轮大法书籍、MP3等物品,并将吴朝坤绑架到派出所。之后吴朝坤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她的大姐和弟弟去国保大队询问情况,也被绑架,姐姐吴朝会被非法抄家,弟弟吴朝仟被拘留了八天。 吴朝坤被绑架的原因竟然是他按“真善忍”做好人,退还一位老人的话费。 吴朝坤,39岁,东川区拖布卡镇大荒地村新厂沟小组村民。姐姐吴朝会,45岁,东川区汤丹镇中河村中厂河小组村民;弟弟吴朝仟,37岁,东川区拖布卡镇大荒地村新厂沟小组村民。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六日下午五点半左右,吴朝坤刚一回家,一开门,看到家里有好多警察,东川公安局、拖布卡派出所的警察共8人一大帮全在她家。警察见她回家,就一把抢过她的包,把吴朝坤的手机拿了,还把包翻个遍。然后当着吴朝坤两个儿子的面,把家中柜子里的大法书籍全部翻出来丢在地上,又去吴朝坤的卧室翻了个底朝天,把她的MP3等物品翻出来丢在地上,并让吴朝坤签字,吴朝坤拒绝,警察就说:“铐起来带走!” 吴朝坤的小儿子才十三岁,被这伙人的暴行吓坏了,警察还大声呵斥叫吴朝坤的两个儿子过来照像,两个孩子都吓呆了。 这伙人把吴朝坤绑架到新村派出所,铐在一个长椅子上。 吴朝坤本人并不知道这突如其来的抄家、绑架到底为何,在长椅上铐了四、五个小时后,一个女警把吴朝坤带到一间房子里,问她:“这两天你跟两个电话号码联系过,其中一个号码和你的电话号码只相差一位数。” 吴朝坤才想起来,并如实向警察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头一天有一个电话号码交错话费,交在了吴朝坤的手机号码上,两个号码只相差一位数。交错话费的这个手机机主又用另一个电话号码拨打了吴朝坤的电话,吴朝坤接起电话,对方是一位老人,说他交错话费了,交了50元话费在吴朝坤的手机号码上。吴朝坤当即对老人说:“没事,我马上退还50元话费,交在你手机上。”老人一个劲说谢谢,吴朝坤说不用谢,并立即退还了老人50元话费。 过了一会儿,吴朝坤就用自己的手机发了两条短信,一条发给交错话费的那个号码,一条是发给打来电话的这个号码。短信的内容是一样的:“你好,你交错话费,我已经交在你电话上了,我不会要你的(话费)。我是修法轮功的,我们的师父教我们按真善忍做个好人,请你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学法轮功的人每个都是这样,不会贪不是自己的一分钱,人人需要真善忍,世界需要真善忍,这样中国的道德才会回升,人心才会变好!” 可是警察却不将这些记录在审讯笔录上,还对吴朝坤说这些不能打在电脑上,反而一再追问吴朝坤家中的书和资料是从哪里来的。最后警察叫吴朝坤在审讯笔录上签字,被吴朝坤拒绝,后来又对她说想写什么就写什么,吴朝坤就写上“法轮功是正的、是好的”。警察拿给拖布卡派出所的所长,所长看后说这没法破案,于是警察强行把吴朝坤拉去在他们的笔录上按手印。 三月二十六日晚,吴朝坤在派出所被非法审讯后就被放回了家。第二天三月二十七日早上十点左右,吴朝坤的大姐吴朝会去吴朝坤家,见她家有拖布卡派出所的警察在,他们叫吴朝坤去医院做核酸检测,说检测结果正常就让她回家。吴朝会就陪同吴朝坤一起到了医院。 刚到医院,警察就不让姐妹俩在一起了,把吴朝坤单独带进医院里,让吴朝会在外面等着。之后警察对吴朝会说:“你走吧,你妹不一定回的来!”吴朝会才知上了警察的当,在医院门口等了一个多小时,仍不见妹妹吴朝坤出来。 后来得知,吴朝坤体检、做完核酸检测后直接被送到拘留所了。 因在医院门口一直不见妹妹吴朝坤出来,吴朝会就叫来小弟吴朝仟,俩人一起到东川区国保大队,找到了指导员马健琨,问他为什么不放吴朝坤回家,还把她骗到医院做核酸检测,到底是怎么回事。 马健琨没有正面回答,还把姐弟俩说的话全部录音。等姐弟俩从马健琨办公室出来时,突然上来十多个警察,把姐弟俩绑架,把他俩随身携带的东西全部翻出来,包括证件、手机以及吴朝会包里的东西。国保队长李宏义按着吴朝仟,一边骂着、一边搜他身上的东西。 之后将姐弟俩人带上警车,拉到吴朝会家,东川区世兴佳园小区抄家,抄家时,吴朝仟被铐在警车上,马健琨、李宏义等十多个警察带吴朝会到家里,把搜查证一晃,就在家里翻,搜走了吴朝会的一本大法书和一个挂件。也没有开具搜查物品清单。 抄家后,又把姐弟俩送到新村派出所,对俩人分别审讯,在派出所关了整整一晚。 三月二十八日早上十点左右,警察带着吴朝会、吴朝仟姐弟俩去医院体检、做核酸检测,在吴朝会的强烈要求下,才将手铐松开一只手,另一只手仍然戴着手铐。体检后又带回派出所。当天下午四点多,警察把姐弟俩人送到东川木树朗拘留所。到拘留所,吴朝会才得知妹妹吴朝坤已经被送进拘留所里了。在拘留所体检时,吴朝会高压190,拘留所不收,就回了家。 吴朝仟被送拘留所非法关押了八天,吴朝坤十五天,俩人共交生活费340元。 索要被抄抢的物品 被威胁 吴朝坤才被送进拘留时,一个警察就对她说,头两天那里才出去一个炼法轮功的老人,六十多岁。十五天非法拘留结束后,吴朝坤到东川区公安局国保大队找李宏义索要被抄物品,李宏义恶狠狠的说:“出去站着!”吴朝坤向他讲述法轮功真相,他不听,还威胁说:“你是不是还想进去(拘留所)五天?你姐、你兄弟就是去公安局问为什么要关你(才会被抄家、拘留的)!”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七日下午五点左右,东川区消防队、新村派出所人员到吴朝坤店里,要求她做登记并要她的微信,让她加微信,遭到吴朝坤女士拒绝。这些人在她店里看到她用手写在纸板上的“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九字真言,来人扬言:“她是炼法轮功的!”随即打电话给东川区国保大队。 很快,国保大队长李红义带了几个人到了吴女士服装店,没有出示搜查证,就在店里乱翻,搜走了吴女士自己阅读的三本《转法轮》,然后将吴女士一并绑架到新村派出所。 当晚,吴朝坤女士的家属去新村派出所,但未能见到吴女士本人。第二天早上,吴朝坤的大姐又去派出所询问自己妹妹的情况,听到吴朝坤说警察把她的手铐卡的太紧了,大姐要求保安将手铐放松一点,保安却威胁再说下去就要将她大姐一起关进去。 十二月八日中午,新村派出所警察将吴朝坤女士送到昆明市看守所,因差了一个手续,又将她带回新村派出所非法关押一夜,十二月九日送到昆明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几天后家属收到了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拘留通知书,东公(国)拘通字[2020]2号,上面写的时间是十二月八日将吴朝坤送到昆明市看守所,与事实不符。 对吴朝坤的非法拘留与逮捕,家属向各级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提出控告,要求立即释放吴朝坤女士,她不符合被刑事拘留及逮捕的情形,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然而,公、检、法匆匆将案件移交下一个环节,想尽快走完过程结案,却不顾吴朝坤女士根本没有违法的基本事实。 二零二一年三月中旬,家属到寻甸县回族彝族自治县检察院,找到案件的公诉人舒超群,她说案子已经移交到法院了,还叫家属不要再告了,告到哪里都没有用。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上午九点,吴朝坤遭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法院非法视频庭审,法官在法庭上问她是否与法轮功决裂,吴朝坤女士坚定的表示:“永不决裂!” 所谓“庭审”前后一个多小时。家属到场旁听,未能见到吴朝坤本人。吴朝坤女士在东川区自己经营的服装店中被绑架构陷,非法关押到昆明市看守所至今(二零二一年四月)。 昆明东川区法轮功学员吴朝坤女士已被非法判刑一年,五月十九日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继续关押迫害。 吴朝坤女士,41岁,昆明市东川区拖布卡镇大荒地村新厂沟小组14号村人,在东川区铜都商场经营一家服装店。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七日下午五点左右,吴朝坤在自己的服装店中遭到东川区国保大队人员绑架、抄店,后一直被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详情请见《昆明东川区吴朝坤女士又被绑架、非法刑拘》一文。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日上午九点,吴朝坤遭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法院非法视频庭审,法官在法庭上问她是否与法轮功决裂,吴朝坤女士坚定的表示:“永不决裂!”详情请见《云南昆明吴朝坤女士被非法视频庭审》一文。 吴朝坤与姐姐吴朝会、弟弟吴朝仟姐弟三人曾于二零二零年三月被骚扰、迫害。 云南昆明市东川区被非法判刑一年的大法弟子吴朝坤,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八日已回家。
迫害类型:
私闯民宅;
绑架/劫持;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手铐/脚镣;
抄家;
非法拘留;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非法审讯;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37335.html#22126223121
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吴朝坤被非法判刑一年
云南昆明吴朝坤女士被非法视频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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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吴朝坤姐弟三人遭非法抄家、拘留
上门抓人、抄家 无知警察称甘当坏人-云南昆明市服装店经营者自述遭绑架经历
相关单位及个人:
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
地址:昆明市东川区桂苑街29号
邮编:654199
电话:0871-62120346
东川区公安局局长:晏寅 副局长:陈绍俊
政工室主任:尹学奎
东川区国保大队长 李红义 电话:13888195777
东川区国保大队 教导员 马建琨 电话:13888482717
新村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东川区团结路10号
邮编:654199
电话:0871-62120604
所长:秦绍俊
片警:段顺良 电话18808806181
拖布卡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东川区拖布卡镇拖布卡区
邮编:654115
电话:0871-62518110
教导员:张天荣
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检察院
地址: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仁德镇凤梧路125号
邮编:655200
检察长:李勇(对吴朝坤非法批捕,现已被免职)
检察员:舒超群
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法院
地址:云南省寻甸县凤梧路86号
邮编:655200
电话:0871-62662394,0871-62657216(民一庭)
院长:那云翔
寻甸县法院法官:
那云翔、郑 宏、王智升、王在云、韩华云 、范天赋、谭继林 、吕铭辉 、朱朝清、张正昌、艾国兰、罗连友、舒应亮(刑庭法官)、龙正勇、丁路祥、舒迎东、李丽、崔建辉、马永明、李宏伟、杨朝丽、徐博煜、王琼芬(刑庭法官)、马继英、彭松、章云江(刑庭法官)、郭钰垚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东川区公安局
:
张开礼,
陈光林,
徐永林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昆明市看守所
东川区新村派出所
:
陈华林
东川区国保大队
:
李红义
寻甸县法院
拖布卡镇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2年2月21日 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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