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连秋
简介:
孙连秋(Sun,Lianqiu),
女 ,
年龄未知 ,
辽宁省葫芦岛兴城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三至二十五日晚,葫芦岛兴城市六一零、国保大队以及多个派出所的不法人员,几乎同时闯入十几位法轮功学员的家或办公室,实施绑架。目前,部份女性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葫芦岛看守所,男性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曹庄拘留所。 八月二十三日晚七点左右,葫芦岛连山区高桥镇法轮功学员王霞、孙连秋在家中被高桥派出所恶警绑架。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下午,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大法弟子孙连秋。山东元华律师事务所李仲伟律师为孙连秋做了全面、系统的无罪辩护。律师从适用法律角度、事实依据、四要素等各个方面全方位的反驳了公诉人的所有指控。 但是南票区法院不顾事实情况和正义律师的意见,冤判孙莲秋三年,现在(2015-10月)孙莲秋已经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葫芦岛市孙莲秋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
孙连秋被非法开庭-村委会证明其人品
辽宁葫芦岛兴城市十余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孙莲秋的相关责任人、单位: 南票分局:郭建立(或郭建云,看不清)张崇立 高桥派出所:袁野、张金波、李卫国, 副局长:刘为民 0429-6667773 15566751199 案件审查科长:刘彦庆6662111 15642979456 南票区国保大队长:仁元民 15642908558 国保大队教导员:陈伟13909893066 南票区检察院: 正检察长:高志军 副检察长:马奎 手机号码18042909005 南票检察院起诉书 葫南检刑诉(2013)第121号 南票区检察院:李靖(公诉人) 检察长罗继文4198601、7123100、13904291655 侦察科科长杨丹丁:4198611(公用电话)、13130997667 公诉科科长杨向恩:4198613、宅3941099、13898918487 南票区法院: 院长;陈春秋4928001、3121613、13709897677 副院长;邵春雨 李海涛(审判长) 张磊 刑庭庭长刘中林4928013、15642978013、13942921200 李海涛 主审(孙连秋、张井华)法官 办0429-4928012、15642978058 南票区政法委: 李万志:政法委书记 4195864、宅2886777、13898921777 方德利:副书记 4192077、15042982156 周洪山:副书记 4192477、13050980893 周文力:副书记 4192477、宅4193057、13998953448 刘 刚:610秘书长 4196011、宅3193345、13942974343 王兴刚:主任,电话:4192177 13998932328
责任单位及恶人:
辽宁省女子监狱(原大北女子监狱)
葫芦岛市兴城610
高桥派出所
兴城市国保大队
南票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15年11月1日 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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