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宝英
简介:
孙宝英(Sun,Baoying),
女 ,
56岁 ,
辽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七日,孙宝英四名法轮功学员在朝阳火车站附近被锦州铁路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赵某等三人绑架到前进分局。四名法轮功学员中有两名高龄老人,一位93岁,一位82岁,警察对四人进行非法审讯后,将其中三人放回家,唯独把孙宝英非法关押进西大营子看守所。后在家属的追问下,警察才透露,是因为孙宝英给锦州铁路公安分局处长写了封劝善信,锦州公安分局派人追查,警察遂对其进行跟踪、绑架。 绑架孙宝英不到一个星期,前进分局局长张志强、张金良、范铁伟、李阳阳等就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把所谓“案子”递交双塔检察院非法批捕,图谋非法判刑。此冤案公诉人双塔区检察院:赵文军、周杰。 在朝阳市区内各单位主管安全与维稳人员的大会上,调任朝阳市公安局局长李超叫嚣:对教人向善的法轮功严厉打击,声称要对法轮功学员孙宝英等要严判重判。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四日,朝阳市双塔区法院假西大营子法庭对孙宝英非法开庭。在法庭上,律师要求公诉人员拿出法轮功有罪的法律依据,公诉人员拿不出来。律师列举事实,揭露公安局、检察院联合制造伪证陷害孙宝英。锦州铁路公安处国保支队朱涛、王焕然三名警察逼迫孙宝英的丈夫带路去她家抄家,搜出光盘十多张、明慧、《正见周刊》20多本。他们没有出示搜查证,警官证,不让家属过数签字便全部拿走,也没有证人在场。然后铁路派出所伙同前进警署办案人员伪造搜查证,谎说家属拒绝过数,不签字,便伪造数目,光盘四十份,外发真相资料175份。在没有辨认笔录的情况下,却凭空捏造出四个证人。律师让孙宝英丈夫约证人见面辨认,他们互不相识,“证人”根本没到过孙家的搜查现场,而办案警察朱涛也签字冒充证人,都被律师一一揭穿,法庭不敢让那些所谓证人到庭对质。 检方理屈词穷,公诉科长张晓东便当庭大耍流氓,说警察违法不出示证件,就得承认他是证人而不是警察,并以此为由要求法官判孙宝英五至七年徒刑。 据证实,在孙宝英的案件中,公诉人张晓东、周杰二人起了很主要的迫害作用。涉及此案的前进警署办案警察范铁伟曾对孙宝英的家属说:“检察院让补充证据,我们就得往上加数。”。 二零一四年四月初在朝阳市政法委执意重判下,双塔法院曾非法判法轮功学员孙宝英七年。 二零一四年五月将孙宝英送往辽宁沈阳女子监狱城非法迫害,3个月后又送往辽宁抚顺监狱非法迫害。孙宝英在监狱中抵制迫害,不穿犯人号服,不戴犯人胸牌。辽宁抚顺监狱将法轮功学员孙宝英关小号,严管、剥夺探视权、强行转化、不让睡觉、不让家属探视、不准出屋。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恶人举报;
非法审讯;
违反庭审程序;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判刑;
非法劳教;
关小号;
剥夺睡眠;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27765.html#1671323323
辽宁抚顺监狱严重迫害法轮功学员孙宝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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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女子監獄還在劫持著多少法輪功學員?
警察冒充证人构陷孙宝英-律师痛斥
辽宁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遭非法重判及高额勒索
公安局长叫嚣“严判重判” 辽宁朝阳多名修炼人遭绑架
辽宁朝阳公安局长叫嚣对好人“严判重判”
一封劝善信 辽宁锦州警察非法逮捕孙宝英
相关单位及个人:
朝阳市区号0421 邮编122000 朝阳市双塔区检察院: 此案公诉人:赵文军、周杰 崔 林15114206666,双塔区检察院检察长 康 蕾13314213999,双塔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公诉科科长) 康洪毅13304910003,双塔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主管批捕) 苏中林13504210056,双塔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孙力13644210055钱喜志13052601000王宏图15842198001李挺君18904919909 朝阳市前进公安分局: 局长张志强:15904285888 宅2961133家住朝阳市河东八宝,小区名“山水鑫苑” 副局长崔悦辉13904919956办2817002宅2626996 副局长张金良 教导员于成 主要办案人员:大队长范铁伟、警察李阳阳
责任单位及恶人:
朝阳市公安局
:
李超
双塔区法院
双塔区检察院
:
赵文军,
周杰
前进分局
:
张志强,
李阳阳,
张金良,
范铁伟
沈阳女子监狱(前称沈阳大北监狱)
抚顺监狱
锦州铁路公安处
:
朱涛,
王焕然
双塔检察院
:
张晓东
锦州铁路公安分局
更新日期: 2016年9月8日 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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