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单及案情

刘雅荣(刘亚荣)

简介:
刘雅荣(刘亚荣)
(Liu,Yarong), 女 , 57岁 , 沈阳法轮功学员

迫害时间待查,王晶丽因她不唱邪党的红歌,不看邪党电视,她和沈阳的法轮功学员刘雅荣多次被恶警辱骂,罚她们在楼内过道儿里坐板凳长达一个月。

刘亚荣因不顺从邪恶,被恶警张莉莉、于小川带到四楼东岗酷刑室里,将她绑起来用抻刑,强迫刘亚荣在罪恶的“三书”上签字。刘亚荣被抻得死去活来,在无法承受的情况下被迫签了字。后来又几次遭受毒打谩骂,刘亚荣又因不唱邪党红歌,几次被恶警长时间罚站,强迫她背歌词。刘亚荣不看邪党电视被恶警单独弄到教室(播放录像、散布谎言的大屋子)前边过道儿罚坐小板凳长达一个多月。

二零一三年三月沈阳法轮功学员李玉萍女士、刘亚荣女士,被绑架。部份学员被释放,目前仍有十一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在沈阳市看守所,其中男学员一名,女学员十名。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十余位法轮功学员来到沈阳大东区小河沿东边的夏芳园参加晨炼,没想到这种健身行为却使沈阳公安机构的警察如临大敌,更不会想到自己在公园里做几个炼功动作成了“跨省大案”的直接证据!公安系统甚至给这次绑架案起了个故弄玄虚的名字“F321大案”。

“F321大案”由“专案组”专门负责,“专案组”由沈阳市国保和部份派出所抽调的警察组成,专案组办公室设在沈阳市看守所,专门对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实施酷刑折磨、刑讯逼供,迫害手段残忍。
沈阳大东区法院将在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八日早八点半在沈阳大东区法院,对被绑架的十三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

面临被非法庭审的十三名法轮功学员分别是:刘占海(男,四十八岁,哈尔滨人)、赵淑云(女,六十多岁,内蒙通辽人)、李玉萍(女,五十四岁,沈阳人)、付辉(女,四十三岁,哈尔滨人)、刘金霞(女,六十多岁,哈尔滨人)、臧玉珍(女,六十岁,大庆人)、徐小艳(女,本溪人)、任秀英(女,七十二岁,哈尔滨人)、高秀芬(女,六十岁,大庆人)、刘亚荣(女,五十七岁,沈阳人)、王洪林(男,六十多岁,本溪人)、赵宏兴(男,六十多岁,哈尔滨人)、武秋彦(女,五十八岁,哈尔滨人)。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五日、十六日两日再次对“沈阳跨省绑架案”中的十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因两位被刑求严重的法轮功学员昏倒,法官随口宣布“另案处理”;另一位受害人身体出现严重异常,被法官宣布为“身体健康”,让半躺着开庭。
所谓“沈阳跨省绑架案”,发生在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二十一日两天,警察先后在沈阳火车站和夏芳园公园绑架了十多名法轮功学员,理由是这些法轮功学员参加晨炼或有可能晨炼。随后此事被构陷成“F321”跨省大案。据悉,这次绑架行动是直接由“中央督办”,沈阳市“610”主抓,跨三省六地。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八日,沈阳大东区法院对“晨炼案”中的十二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由于程序违法,遭到辩护律师的抵制,加之法轮功学员付辉因遭刑讯逼供,开庭前休克,当日庭审被改期到四月十五日。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五日早晨开庭前,沈阳大东区法院附近街道布满了便衣,出动二、三十辆警车,如临大敌。

早八点三十分,法院三楼能容纳五十四人的大法庭却仅限每个当事人的两名家属进去旁听;其他亲属不让进,而且旁听席上的五十四个座位,都被社区和其他不明身份的人坐满了,只剩下零星几个空座位。所谓的“公开审理”成了一场骗局。

四月十五日上午开庭前,遭受长达一年多关押折磨的法轮功学员刘占海,昏倒在法院,心率160.下午四点多庭审期间,法轮功学员武秋彦昏倒,高压204,低压140,心率100多。

刘占海、武秋彦的律师基于两位当事人的身体异常状况,一直在要求延期开庭,但法庭方面不予采纳。法官陈壮威竟然当场口头宣布将刘占海、武秋彦另案处理。

法轮功学员李玉萍在沈阳看守所被迫害严重,一直是高危病号。在十五日上午的非法庭审中,她坐不稳,身体往一侧歪,胸闷气短、说不出话。其他当事人的律师要求给李玉萍检查身体,建议休庭。约于十点三十分,法院人员把李玉萍带出法庭,后又将她搀扶回来,法官陈壮威遂宣布说:“李玉萍身体状况良好,继续开庭。”法庭给李玉萍加了一把椅子,让她把腿放在椅子上,半躺着开庭。

四月十六日上午庭审中,几名公诉人声称法轮功学员公开炼功有罪、并给法轮功学员扣上“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但呈堂的所谓证据,没有一样能站的住脚,都被辩护律师一一驳倒,几名公诉人被律师驳的无言以对,坐在都耷拉着脑袋。

接下来是法庭上几名公诉人提供的所谓指控“证据”,车轱辘式的宣读“证据”,法官和公诉人走完程序就准备宣布“定罪”。面对法官和公诉人的法盲表现,律师们说:“我们再继续和你们辩护下去就等于支持你们犯罪,浪费国家资源。”律师向当事人家属提出可以结束本次庭审,从新聘请律师辩护(为了制止非法开庭,从新启动程序维权)。几位当事人家属当庭表达了对律师的肯定和感谢后,同意辞退现任律师,聘请新的律师辩护。因为当事人家属有当庭解聘和再聘请律师的权利,法院方面竟然公然践踏法律,法官陈壮威当庭表示不允许再聘请律师,在五位律师和第二辩护人全退庭的情况下,仍一意孤行继续非法开庭。

四月十六日下午庭审中,法院方面在律师和第二辩护人全退庭的情况下,公然违法,完全在按照“上级的指示”在走过场,并说根据不同的情况,判3-7年,另行开庭。法轮功学员刘金霞、李玉萍、高秀芬、刘亚荣、臧玉珍都在法庭上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后的身心受益情况。臧玉珍并直截了当的揭露中共公检法借法律手段、行迫害之实,庭审只不过是走过场,她说:“无论我们请不请律师,你们的证据多么的站不住脚,你们对待我们的结果是一样的,因为你们的目的就是为了迫害我们这群善良的好人。”

这些法轮功学员自我辩护都很感人,有的警察被感动的落泪,悄悄的把帽檐拉下来遮挡,有的旁听席上的人一直在掉泪。明白了这些人都是善良的好人和邪党迫害的凶残无耻。即使这样,邪党法院还是要判他们有罪。

在两天的庭审中,一法轮功学员当庭揭露:亲眼看见付辉被扒的一丝不挂,全身被迫害的都是伤,躺在水泥地上。付辉因病情严重被另案处理,未参加本次庭审。

迫害类型:
坐小板凳抻刑逼迫放弃信仰打骂罚站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提审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晨炼案”再审 两人昏倒 一人躺着开庭
多人遭刑讯一人精神失常 「晨炼案」开庭延期
十三名法轮功学员在沈阳面临非法庭审
付辉等被沈阳看守所羁押逾半年
我所了解的马三家劳教所的罪恶
辽宁王晶丽被绑架、在马三家遭迫害经历

责任单位及恶人:
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马三家教养院)马三家劳动教养院 (024)89210262   对外服务电话:024-89212322<br>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镇马三家村镇北街 <br>邮编:110145<br>市政府市民信箱:sy@shenyang.gov.c<br>院长:张明强(男,40多岁,2005年5月上任) 电话:024-89212321(院部)<br>副院长:王巍 (专管迫害法轮功的院长之一,原管理科长)<br>024-89212261 (办)<br>三大队二分队队长张磊 024-89212252<br>二大队大队长:张秀荣<br>队长:王正利 张赫(音) 齐福英<br>马三家教养院一大队(严管队)部份警察名单:<br>大队长李明玉(女)<br>副大队长谢成栋(男) 、王树峥(女)<br>女分队长共12名;男分队长共6名<br>分队长(女)刘会,齐福英,崔红,斐凤,张贺,张磊,刘静,张环,任红赞,<br>分队长(男):高某,石某,李某,谢嘉权<br>一大队电话:024─89210406<br>女二所所长:苏境<br>电话:024-89210822 89212252 89210454<br>电话总机:(024)89210074<br>副所长:赵来喜 13236642655 宅电:024-89120908<br>卫生所狱医:曹玉洁(女,50岁左右) 陈兵(女,30岁左右)<br>女二所一大队电话:024─89210406<br>一大队大队长:李明玉,女,41岁,其丈夫刘勇,马三家治安处处长。<br>副大队长:谢成栋(男,44岁)<br>打手:李俊<br>打手:王琦<br>打手:张军, 范亚奎<br>马三家劳教所女二所恶人名单:<br>劳教所所长:苏静(女)<br>政委:王乃民(女)<br>正、副院长:张明强、王伟<br>女二所分局处长:刘勇<br>女二所分局科长:马奇山<br>女二所分局恶警:李俊、王奇、张军、闫诗光、陈立民、□亚奎,还有一个姓李的。<br>女二所管教:高云天<br>女二所女恶警管教:赵静华、石宇、任红占、潘玉喜、席艳、李曾、杨丽、董淑霞、李素娟、张磊、裴凤、张环、崔红、黄海艳、刘慧<br>女大队长:张秀荣、李明玉、相奎丽、周千<br>做转化的教员女恶警:方叶红, 犹大赵永华、阮素珍<br>播音员:相百凤<br>医生:曹医生(姓名不详)

更新日期: 2014年4月27日 22:12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2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